【案情经过】
申请人董X与申请人王X此前存在承揽业务往来,后因承揽款项的结算与支付问题产生分歧,引发承揽合同纠纷。为高效、低成本地化解矛盾,双方同意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解决争议。2024年11月28日,在某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马文律师作为董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协助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明确诉求底线,并与对方进行多轮沟通。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X于2025年1月20日前支付董X承揽款6.7万元,款项需汇入董X指定的某银行某支行账户内;董X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协议达成后,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力。
【争议焦点】
本案作为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件,不涉及实体权利义务的重新审理,其审查焦点主要集中在程序与协议的合法性上。具体包括:其一,双方申请司法确认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自愿,调解过程是否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情形;其二,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或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案外人合法权益;其三,协议条款是否明确具体,具备现实可执行性。马文律师在代理过程中,着重向法庭阐明了调解的自愿性基础,并确认付款金额、期限及收款账户等核心条款清晰无误,确保协议完全符合司法确认的法定条件。
【裁判结果】
某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提交的司法确认申请进行了全面审查。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董X与王X达成的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法院依法裁定:申请人董X与王X于2024年11月28日经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法院同时指出,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若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裁定不仅确认了协议的效力,更为董X后续可能面临的执行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