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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律师代理某地板店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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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律师
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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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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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马文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诉讼策略。在证据组织方面,马律师全面梳理了五份送货单与微信聊天记录,构建了严密的证据链,清晰还原了被告拖欠货款的事实。在诉讼策略上,面对共同被告,马律师敏锐判断并果断申请撤回对某厨柜店的起诉,精准锁定实际债务人杨某,提高了诉讼效率。庭审中,面对被告缺席的情况,马律师从容应对,向法庭清晰阐述违约事实与法律依据,有效推动了法院的缺席判决,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快速回款的核心诉求。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某地板店经营者毛X与被告杨X(某厨柜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某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1日立案受理。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撤回对某厨柜店的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本案于2024年5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马文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X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原告诉称,2021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杨X多次向原告购买地板及配件。在被告给付部分货款后,尚X1.1万余元未结清。2022年1月,原告通过微信要求被告给付1.1万元,被告借故拖延,至今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货款1.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被告未答辩也未提供证据。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否合法有效,以及被告杨X是否应当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及具体金额。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向法庭提交了五份送货单、2022年1月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庭审陈述作为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实被告杨X多次向原告购买地板及配件,且在支付部分货款后仍欠付1.1万余元的事实。原告通过微信催讨1.1万元货款,被告借故拖延未付,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杨X经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质证和抗辩的权利。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原告某地板店与被告杨X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被告杨X未按约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经原告催讨后仍未给付,已构成违约。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货款1.1万元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缺席判决:被告杨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某地板店货款1.1万元。若未按期履行,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七十余元及公告费四百元,均由被告杨X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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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姓名:马文 执业机构: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 核心服务地区:宁波慈溪 执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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