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某服务部与李X此前达成承揽合同关系,由某服务部为李X提供挖掘机租赁及相关承揽服务。服务期间,某服务部依约履行了全部义务,但李X在结算后未能及时、足额支付承揽价款,累计拖欠款项达6.3万余元。某服务部多次催讨未果,遂委托马文律师介入处理。马文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指导某服务部收集并整理了合同、结算单、催款记录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明确了李X的违约事实。考虑到诉讼周期较长且执行存在不确定性,为最大程度维护某服务部的合法权益,马文律师建议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在法院特邀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展开了多轮沟通与协商,力求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争议焦点】
本案在调解过程中的核心争议焦点集中于付款期限的合理设定与违约责任的有效约束。李X辩称因自身工程款项未结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大幅延长付款期限;而某服务部则担忧李X缺乏还款诚意,要求一次性付清或设定严厉的违约后果。面对双方分歧,马文律师从法理与情理双管齐下,提出了一套折中且具操作性的方案:同意李X分两期付款,即2022年9月底前支付2万元,10月底前付清余款4.3万余元。同时,为防范李X再次违约,马文律师坚持在协议中加入“加速到期”条款及惩罚性违约金条款,明确若李X未按期足额履行,某服务部有权就全部未履行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李X额外支付0.3万元违约金。
【裁判结果】
经马文律师的多轮释法说理与谈判斡旋,双方最终于2022年9月6日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为确保该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马文律师随即协助某服务部与李X共同向某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裁定该调解协议有效。裁定明确指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自觉履行义务,若李X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某服务部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至此,本案圆满结案,某服务部的债权得到了法律的确认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