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高XX在某公司承接的高速工程项目工地从事钢结构安装工作。在搭建水泥储存罐防护棚作业过程中,不慎从高处跌落,造成腰椎L2骨折,身体遭受严重损伤。事故发生之后,用工单位拒绝主动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抗辩主张高XX是个人包工头雇佣的劳务人员,和本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承担工伤相关待遇,当事人维权陷入巨大困境。
受伤经过
当事人在工地现场,受现场带班人员管理安排开展施工作业。作业期间从高处意外坠落摔伤,受伤后入院治疗。事后当事人想要申请工伤待遇赔偿,用人单位却把责任推给实际带班的个人,声称公司已经把工程分包给该个人,高XX属于该个人自行雇佣,工资由个人发放,和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公司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劳动关系争议办案过程
为维护自身权益,当事人委托河南XX律师代理案件。本案首要难点就是确认劳动关系,只有确认劳动关系,才能够顺利推进工伤认定,进而主张工伤赔偿。
蔡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全套证据:包括工友证人证言、事故之后和公司负责人、带班人员沟通赔偿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工地公示告示牌等,用以证明当事人在案涉项目工地干活、受现场人员管理、在工作时间受伤的事实。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和该制造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阶段公司拒不到庭参加庭审,仲裁委作出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向一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一审法院采纳公司提交的工程承包协议,认定高XX属于包工头个人雇佣,判决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蔡律师继续代理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核查证据后,维持一审判决,最终司法层面没有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虽然劳动关系诉讼败诉,但案件出现关键转机,二审判决文书释X:当事人在工作中受伤,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另行主张权利。即便法院没有认定劳动关系,违法分包情形下用工单位依然需要承担工伤主体责任,不代表伤者拿不到工伤赔偿。
后续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在律师协助下,当事人完成工伤认定申请,成功认定本次事故属于工伤。后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鉴定结论,伤情构成工伤九级伤残,无生活自理障碍,拿到伤残等级结果,为后续索赔打下关键基础。
索赔诉讼、调解原因及办案结果
拿到工伤相关文书之后,代理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诉讼,起诉该制造公司,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药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差旅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全部法定工伤待遇,起诉总金额212475.85元。
本案之所以选择调解,有多方面现实原因:第一,劳动关系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多轮诉讼,程序周期长,继续判决上诉还会耗费大量时间;第二,虽然工伤已经认定,但劳动关系司法没有得到确认,后续判决之后公司极有可能再次上诉,会进一步拉长维权周期;第三,调解可以实现当庭一次性拿到全部赔偿款,避免后续还要申请强制执行,能够快速实现当事人拿到赔偿的核心诉求。
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自愿一次性向高XX支付全部工伤相关各项赔偿合计158000元,并且当庭履行完毕全部款项。事故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不再互相追究任何权利义务。
本案是典型工程违法分包工伤案件,建筑、工程领域企业把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包工头,发生工人受伤后,企业就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推卸责任,是工地工伤非常常见的维权难点。如果没有专业律师全程把控,当事人很容易因为劳动关系诉讼败诉,直接放弃维权,拿不到任何赔偿。蔡律师没有因为劳动关系二审败诉就停止维权,抓住违法分包用工主体责任,继续推进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起诉主张工伤待遇,最终促成当庭全额赔付,实实在在维护受伤务工者权益。
河南XX简介
河南XX专注劳动工伤、工程劳务类纠纷,擅长处理违法分包、劳动关系争议、工地受伤疑难工伤案件。从证据收集、仲裁诉讼,到协商调解一站式代理,直面用工方的推诿抗辩,帮助众多务工人员突破维权障碍,争取合法合理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