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3年6月10日,梁X驾驶某AXXXXX小型普通客车,在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未注意行车安全,撞到正在人行横道行走的彭X,造成彭X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梁X负事故全部责任。彭X受伤后在某医院等地住院治疗82天,诊断为左肩关节脱位伴肱骨头粉碎性骨折等多处损伤。经某鉴定中心鉴定,彭X构成九级伤残。案涉车辆在被告某公司浏阳服务部投保了交强险。彭X委托陈振律师等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4万余元。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彭X的合理经济损失如何确定,以及各被告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某公司浏阳服务部辩称,彭X受伤时已年满68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认可误工费;对护理费标准、交通费及伤残赔偿金计算年限提出异议,并主张鉴定费和诉讼费不应由交强险承担。陈振律师围绕彭X的实际损失及保险理赔范围进行举证和辩论,主张依法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偿,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梁X承担,并对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彭X的合理经济损失合计21.9万余元,包括医疗费4万余元、残疾赔偿金11.8万余元、护理费1.9万余元等。因梁X负全责,应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某公司浏阳服务部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7.5万余元,梁X赔偿4.3万余元(扣除已垫付部分)。法院最终判决某公司浏阳服务部赔偿彭X17.5万余元,梁X赔偿4.3万余元,驳回彭X其他诉求。陈振律师代理原告取得胜诉,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