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2022年5月至9月期间,被告王X以资金周转、办事需要用钱为由,多次向原告杜X借款。原告杜X陆续通过微信转账及支付宝等方式向被告王X出借款项共计5.9万余元。被告王X每次借款时均承诺过几天归还,但后续一直未能偿还。原告杜X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被告王X催要,被告王X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杜X无奈之下,委托某律师事务所李若男律师维权。李若男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指导原告梳理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交易明细及催款聊天记录,并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随后,起诉至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5.9万余元及利息四千余元。
【争议焦点】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双方借贷关系的成立及具体欠款金额的确认,以及被告王X的还款能力与还款计划的可行性。原告杜X主张双方存在明确的民间借贷关系,且被告拖欠借款事实清楚,要求一次性还本付息;被告王X对借款事实及金额均无异议,但表示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全额偿还,希望能分期还款。李若男律师在庭审中充分举证,通过前期组织的完整证据链,确凿证明了借贷事实及欠款总额,并在审判员主持下,就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与被告进行多轮磋商。
【裁判结果】
经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确认被告王X共欠原告杜X6万元,并约定分期还款计划:被告王X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偿还原告杜X2万元,于2025年10月10日之前偿还原告杜X4万元。协议同时约定了严厉的违约条款,如若被告王X未按期履行义务,原告杜X可就所有未偿还金额申请强制执行。原告杜X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本案诉讼费七百余元及保全费六百余元由被告王X自愿负担。该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经法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