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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婷婷律师代理代X离婚纠纷案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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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婷婷律师 在线
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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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汪婷婷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判断与策略制定能力。面对涉及多地房产、车辆及店铺等复杂财产的离婚纠纷,汪律师精准评估诉讼风险与时间成本,为客户代某制定了“以财产让步换取快速离婚及女儿抚养权”的调解策略。在调解阶段,汪律师充分与客户沟通,安抚情绪,并代表客户与对方及调解员高效谈判,成功促成双方和平解约。此举不仅免除了客户陷入漫长诉讼的诉累,更最大程度保护了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代X与被告陈X于2012年自由恋爱,2013年1月7日在某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于2013年6月17日生育一子陈X甲,2021年2月12日生育一女陈X乙。双方因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经常争吵,常年分居且无法有效沟通,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此,原告代X委托某律师事务所汪婷婷律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陈X甲由被告抚养,婚生女陈X乙由原告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被告陈X辩称同意离婚。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诉讼中,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位于某县某镇某街某处的两层小产权房一处、原告名下车牌号为某AXXXXX的客车一辆、位于某省某市某县某镇某小区的机动车修理店一处;双方确认无共同债务,共同债权为原告父亲所欠的X万元。

 

【争议焦点】

本案系离婚纠纷,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及子女抚养问题基本达成一致,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的分割方案。具体涉及小产权房、机动车及外省修理店等资产的归属,以及X万元共同债权的分配。原告代X在汪婷婷律师的专业建议下,综合考量自身抚养女儿的实际需求与诉讼成本,对财产分割提出了明确的诉求与让步方案,力求在保障自身及子女权益的前提下,快速和平解除婚姻关系,避免冗长诉讼对双方及子女造成二次伤害。

 

【裁判结果】

经某县人民法院委托诉前调解室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原告代X与被告陈X离婚;二、婚生子陈X甲由被告抚养,婚生女陈X乙由原告抚养,互不给付抚养费,双方均可随时行使探视权;三、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小产权房、某AXXXXX客车及修理店归被告所有,原告放弃分割并协助办理车辆过户;四、共同债权即原告父亲所欠的X万元由原告享有,无共同债务,各自钱款归各自所有;五、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一百余元,由原告承担。上述协议经法院审查确认,出具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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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婷婷律师,现执业于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办案技巧娴熟、拥有极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迅速找到案件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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