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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婷婷律师代理李XX离婚纠纷案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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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婷婷律师 在线
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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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汪婷婷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调解技巧。面对离婚纠纷中复杂的子女抚养与财产问题,汪律师精准把握案件焦点,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制定抚养权争取策略。在调解阶段,汪律师充分发挥沟通优势,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平衡双方利益诉求,促使原本对立的双方达成互不支付抚养费、各自抚养一名子女的共识。其专业的法律判断与灵活的谈判策略,不仅高效化解了家庭矛盾,更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李XX与被告肖XX于2013年2月19日在某县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于2013年9月22日生育儿子肖XX,于2016年4月18日生育女儿肖XX。由于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未能建立起深厚的夫妻感情,日常生活中缺乏有效沟通,矛盾日益积累,最终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XX委托汪婷婷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包括: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肖XX、婚生女肖XX均由李XX抚养,肖XX每月支付抚养费各一千五百元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承担诉讼费。肖XX答辩表示同意离婚。

 

【争议焦点】

本案虽为离婚纠纷,且被告同意离婚,但案件焦点集中在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承担,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查明与分割。汪婷婷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针对子女抚养问题,律师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结合李XX的抚养条件、子女的年龄及生活现状,制定了争取两名子女抚养权的诉讼策略。同时,针对财产分割问题,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面梳理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债务状况,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庭审及调解过程中,律师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及法官沟通,探寻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裁判结果】

经过汪婷婷律师的专业介入与积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分歧,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确认协议内容:一、原告李XX与被告肖XX离婚;二、婚生女肖XX归原告李XX抚养,婚生子肖XX归被告肖XX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三、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一百五十元,由被告肖XX负担。双方同意调解协议自签名或捺印后生效。本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不仅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还妥善解决了子女抚养问题,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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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婷婷律师,现执业于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办案技巧娴熟、拥有极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迅速找到案件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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