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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婷婷律师代理符X甲离婚纠纷案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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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婷婷律师 在线
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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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在本案中,汪婷婷律师展现了卓越的家事纠纷处理能力。面对双方情绪对立及财产、抚养权争议,汪律师精准把握案件焦点,制定了“以调解促和解”的诉讼策略。庭审及调解阶段,汪律师不仅从法律层面为当事人争取到房产所有权及两名子女的抚养权,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更从情理角度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巧妙平衡双方诉求,促成和平分手。其专业的证据组织、灵活的谈判技巧以及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充分考量,有效避免了诉讼程序的拖延与激化,以最高效、温和的方式圆满化解了家庭矛盾,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复杂家事案件中的核心价值。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符X甲与许XX经人介绍相识,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先后育有长女符X丙、次女符X丁。婚姻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推移,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且在家庭事务处理、子女教育理念等方面存在长期分歧,导致夫妻矛盾日益加深。尽管双方曾尝试沟通解决,但未能有效化解隔阂,夫妻感情在长期的争吵与冷战中逐渐消耗殆尽,最终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为妥善解除婚姻关系并保障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符X甲委托某律师事务所汪婷婷律师代为诉讼。汪婷婷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协助符X甲收集相关证据,并向某法院提起离婚纠纷诉讼。法院依法立案后,由审判员独任审理,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争议焦点】

本案虽为离婚纠纷,但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及较大价值房产的分割,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需审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其次,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双方均育有两名未成年女儿,如何分配抚养权以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以及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双方博弈的重点。许XX作为母亲,对子女有深厚感情,对抚养权的归属存在顾虑。最后,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位于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小区909房屋,该房产价值较大。如何公平合理地分割该房产,同时查明并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共同债权债务,是本案的核心难点。在调解初期,双方情绪较为对立,对房产归属及抚养费问题各执一词。

 

【裁判结果】

面对双方的分歧,汪婷婷律师秉持调解优先、化解矛盾的原则,配合审判员开展调解工作。律师从法理与情理双重角度,向双方释明《民法典》相关规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关系的终结。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原告符X甲与被告许XX自愿离婚;二、婚生女符X丙、符X丁由原告符X甲抚养,被告许XX不支付抚养费;三、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位于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小区909房屋归原告符X甲所有;四、本案诉讼费一百余元,由原告符X甲承担。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述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确认,并制作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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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婷婷律师,现执业于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办案技巧娴熟、拥有极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迅速找到案件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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