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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婷婷律师代理余X离婚纠纷案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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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婷婷律师 在线
河南书涵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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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汪婷婷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专业的家事纠纷处理能力。诉前,她深入沟通安抚当事人情绪,制定调解优先策略,避免矛盾激化。针对两名子女的抚养问题,她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提出“一人抚养一子”的公平方案,并巧妙设计互免抚养费及探望权条款,有效平衡了双方利益。庭审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沟通技巧,促成双方和平分手。此举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最大程度降低了对孩子的心理伤害,圆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余X与被告鞠X自由恋爱相识,于2017年8月9日生育长子鞠X甲。2018年10月26日,双方在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并于同年12月8日生育次子鞠X乙。婚后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债权。随着共同生活的深入,因性格不合,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余X为解除婚姻关系并妥善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委托万X、汪婷婷律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

 

【争议焦点】

本案系离婚纠纷,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均无异议,故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集中于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承担及探望权行使。双方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如何安排抚养权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同时兼顾双方抚养能力,是本案难点。此外,需明确各自债务承担方式,避免后续经济纠纷。汪婷婷律师在梳理案情后,明确了以调解为主的策略,力求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前提下和平化解矛盾。

 

【裁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在汪婷婷律师的协助下自愿达成协议:一、原告余X提出离婚,被告鞠X同意;二、长子鞠X甲由余X直接抚养,次子鞠X乙由鞠X直接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互有探望权;三、各自债务各自承担;四、案件受理费150元由余X自愿负担。法院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协议自双方签名捺印后生效,一方拒绝履行时,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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