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本案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一审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甲委托朱玉霞律师(山东齐鲁(滨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辩护人。
被告人甲因亲属之间买牛事宜产生矛盾,出于报复心理,持斧头故意损毁被害人某品牌轿车,经价格认定,车辆损失价值 45530 元,属于刑法规定 “数额较大”。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前期经历刑事拘留、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 20 万元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公诉机关适用简易程序起诉,结合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本案案号 (某) 鲁 某 刑初某 号,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开庭审理。被告人存在早年殴打他人的行政处罚前科,无刑事犯罪前科。
二、律师代理经过
被告人甲委托朱玉霞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之后,律师完整查阅全部卷宗材料,梳理监控录像、价格认定、证人证言、到案经过等证据;协助家属对接被害人,推动双方协商赔偿,促成和解协议、谅解书签署落实;结合案情梳理坦白、认罪认罚、初犯(无刑事前科)、全额赔偿取得谅解等全部法定、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开庭审理中发表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三、判决结果((某) 鲁某 刑初 某 号)
被告人甲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裁判要点说明
本案涉案财物损失 45530 元,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立案标准;被告人有行政处罚记录,但不属于刑事前科。
被告人具备坦白、认罪认罚、全额赔偿损失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采纳辩护人及公诉机关从轻、适用缓刑意见。
适用缓刑后,被告人不需要收监服刑,但缓刑考验期内应当依法接受社区矫正,遵守缓刑相关管理规定。
若不服本判决,被告人可在收到判决书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律师价值
推动被害人谅解工作:指导家属开展赔偿协商,落实和解、谅解关键证据,为争取缓刑打下核心基础。
完整梳理全部从轻情节:区分行政处罚前科与刑事犯罪前科,把坦白、认罪认罚、全额赔偿等量刑情节完整向法庭呈现。
程序与实体把控:配合认罪认罚、简易程序流程,庭审充分发表从轻辩护意见,促成法院采纳缓刑意见。
风险充分释X:向当事人释X本案涉案金额、前科情况,告知认罪认罚制度利弊以及缓刑的适用条件与社区矫正义务。
五、适用场景和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①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侵财类、妨害社会管理类刑事案件;
②已经被逮捕,希望争取取保候审、后续争取缓刑处理;
③因民间、亲属邻里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存在协商赔偿、获取谅解的可能性;
④当事人仅有行政处罚记录,无刑事犯罪前科;
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考虑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⑥涉案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希望尽量避免实刑收监服刑。
服务指引
①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赔偿谅解是重要从轻情节,但不等于必然获得缓刑;
②行政处罚不等同刑事前科,辩护时应当做好区分;
③认罪认罚需要自愿签署具结书,签署前建议咨询律师,充分了解量刑后果;
④被刑事拘留、逮捕之后依然有机会争取取保以及缓刑,应当尽早委托律师介入;
⑤缓刑需要接受社区矫正,应当提前评估自身是否符合社区矫正监管条件。
总结:很多由邻里、亲属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事实证据清楚,辩护重点不在于无罪,而是通过赔偿谅解、用好认罪认罚制度,争取缓刑、从轻处罚。本案被告人虽有行政违法记录,但无刑事前科,律师协助落实赔偿谅解,结合坦白认罪等情节,最终成功争取缓刑,避免被告人进入监狱服刑,最大限度降低刑事处罚对个人生活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