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金无及律师代理杨XX盗窃罪案获轻判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金无及律师 在线
云南凌云(大理)律... 高级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2802
    服务人数
  • 11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金无及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把握当事人特质,提出杨某乙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关键辩护意见。结合其从属地位、坦白认罪等情节,制定罪轻辩护策略。庭审中,律师有效沟通,促使法院采纳从轻处罚建议,最终为杨某乙争取到六个月有期徒刑的轻判,并成功保全其家庭生产生活所用的涉案三轮车,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2025年3月至5月期间,赵XX与杨XX多次结伙,驾驶三轮车在某镇多地盗窃他人停放的摩托车,共计十起。具体包括:在某镇某农贸市场盗窃陈某甲、娄XX的摩托车;在某市某区某路某号盗窃陈某乙、马XX、赵XX、刘XX、张XX、甘XX、陈XX的摩托车;在某市某区某路某号盗窃姚某甲的摩托车。被盗车辆均被拉运至某回收站出售。经某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从二百元至二千七百余元不等。其中,赵XX参与盗窃十起,涉案价值一万余元;杨XX参与盗窃十起,涉案价值九千七百余元。案发后,部分被盗车辆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某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金无及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杨XX的辩护人。

 

【争议焦点】

1. 杨X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是否构成从犯;

2. 杨XX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其刑事责任能力如何认定及对量刑的影响;

3. 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三轮车的权属及处理。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XX、杨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均构成盗窃罪。本案系一般共同犯罪,二人地位、作用相当,不区分主从犯。但杨XX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从轻处罚;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且当庭认罪,部分车辆已追回,依法可从宽处罚。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坦白等从轻处罚的意见,但未采纳从犯意见。最终判决: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杨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扣押在案的三轮车发还杨XX,未退赔的四千九百余元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金无及律师
金无及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金无及律师?
5.0分服务:2802人执业:11年
金无及律师
15329201****0792 执业认证
  • 云南凌云(大理)律师... 高级合伙人
  •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事务
  • 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滨海大道16号
金无及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凌云(大理)律师事务所,金律师本着竭诚尽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利的原则,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
  • 151 8725 3782
  • 15187253782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