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阜阳崔灿律师成功案例|借款50万元逾期不还,辩称预扣8万利息、实际仅收42万,代理出借人胜诉,法院判还本金、逾期利息及律师费

  •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崔灿律师 在线
安徽安阜律师事务所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533
    服务人数
  • 10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崔灿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诉讼策略。首先,在证据组织上,崔律师指导当事人完善借条及转账凭证,明确管辖法院及违约费用承担条款,为胜诉奠定基础。其次,针对被告关于“砍头息”及“利息约定”的抗辩,崔律师精准把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有力反驳被告证据不足的瑕疵,成功维护50万元本金的认定。最后,崔律师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等策略,有效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保障胜诉权益的最终兑现,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王XX与被告齐X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某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齐X乙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2025年4月10日,齐X乙因资金周转向王XX借款5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同年7月9日归还,若违约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并约定由出借人所在地法院管辖。王XX于同日及次日分两笔(15万元、35万元)将50万元转入齐X乙指定账户。逾期后齐X乙拒不偿还,王XX遂委托崔灿律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齐X乙偿还本金50万元及逾期利息(按4倍LPR计算),并承担律师费3000元及保全费3000余元。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借款本金数额及利息标准的认定。齐X乙庭前书面辩称,实际仅收到借款42万元,其中8万元被王XX以“提前支付利息”为由收取(包括取现5万元及扫码支付给案外人3万元),主张本金应为42万元,并申请追加案外人为第三人。同时,齐X乙否认双方口头约定年化24%的利息,认为借款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利息应按同期1倍LPR计算。王XX则坚持本金为50万元,且双方口头约定利息为2分。

 

【裁判结果】

某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王XX提供的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50万元借贷事实。齐X乙主张8万元作为利息提前支付,但提供的证据达不到证明目的,法院不予采信,依法确认本金为50万元。关于利息,王XX未举证证明口头约定2分利息,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但齐X乙逾期未还构成违约,法院酌定自逾期之日(2025年7月10日)起按1倍LPR(年利率3.0%)计算逾期利息。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及必要的保全费予以支持。最终判决:齐X乙偿还王XX借款本金50万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3.0%自2025年7月10日起算至清偿完毕);齐X乙支付王XX律师费3000元;驳回王XX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4000余元、保全费3000余元由齐X乙负担。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崔灿律师
崔灿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崔灿律师?
5.0分服务:533人执业:10年
崔灿律师
13412201****0292 执业认证
  • 安徽安阜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 阜阳市颍州区西清路置地双清湾写字楼15楼1505室
崔灿律师,安徽安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2016年正式执业,拥有10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累计承办各类案件1500...
  • 180 0558 0270
  • 1395585459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