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本案由宜昌市某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甲醉酒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血液乙醇含量 163.19mg/100ml,远超 80mg/100ml 的醉驾入刑标准。经交警部门认定,甲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按照司法解释规定,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属于危险驾驶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公诉机关指控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给出拘役一个月二十天,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被告人甲有劳动教养前科。
律师代理经过
被告人甲委托付军华律师共同担任一审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查阅案卷材料,核实酒精鉴定意见、事故责任认定、事故损失情况等全部证据。沟通当事人,推动被告人积极对事故对方开展民事赔偿,促成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庭
审中对指控罪名、事实无异议,重点围绕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发表罪轻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参与法庭举证、质证及辩论。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人甲构成危险驾驶罪;认定其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从重处罚情节,同时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从宽量刑情节,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判决:被告人甲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判决生效十日内缴纳。
律师价值
厘清案件从重、从宽情节,识别本案 “醉驾 + 主责事故” 的从重风险,指导当事人开展民事赔偿,争取被害人谅解,搭建重要酌定从轻情节。
规范落实认罪认罚制度,协助当事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保障具结程序合法有效。
庭审充分发表罪轻辩护意见,在存在从重处罚情节的不利前提下,推动法院采纳缓刑处理,避免被告人被判处实刑。
完整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把全部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事实提交法庭评议。
适用场景和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一:危险驾驶(醉驾)刑事案件。血液酒精含量较高,同时伴随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责任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存在被判实刑风险。
适用场景二:被告人存在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等前科,无前科犯罪记录,希望争取缓刑处理的醉驾案件。
适用场景三:已经造成人伤、车损的醉驾事故,需要同步处理民事赔偿、谅解,将谅解作为刑事量刑重要筹码。
适用场景四:当事人打算适用认罪认罚制度,需要律师审核量刑建议、具结书,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服务指引:醉驾案件酒精含量、事故责任是核心量刑要素;发生事故优先处理民事赔偿争取谅解;认罪认罚不等于必然缓刑,仍需要律师争取从宽;即使有劳动教养等劣迹,依然可以积极争取缓刑;被取保候审不等于一定缓刑,务必重视一审辩护。
总结
本案是典型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付军华律师接受被告人甲的委托开展一审辩护。本案存在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存在实刑风险。辩护人通过推动当事人完成赔偿并取得谅解,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开展罪轻辩护,最终帮助当事人获得缓刑判决,无需实际收监服刑。本案说明醉驾类案件辩护重点在于化解从重因素、挖掘全部从宽量刑情节,最大化维护当事人人身自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