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衍生民间借贷纠纷,长沙刘璐瑶律师代理应诉,打掉律师费,固定楼盘烂尾关键事实
一、案件简介
本案属于因购房首付产生的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为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刘璐瑶律师系本案被告A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A某向耒阳市XX公司购置商品房,因资金不足向开发商出具10万余元借条,该笔款项用作房屋首付款,无实际现金流转。后续开发商以民间借贷案由起诉,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0万余元;2、按LPR四倍标准计付自20XX年X月X日起至清偿完毕的利息;3、判令被告承担维权律师费XXX元及全部诉讼费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曾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被一审裁定驳回,上诉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亦被驳回,案件继续在耒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抗辩本案不属于真实民间借贷、案涉房屋烂尾未交付,行使不安抗辩权拒绝付款。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20XX年X月X日出具一审民事判决书。
二、律师代理经过
刘璐瑶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梳理借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还款记录、房屋现状等全部案卷材料,代理提出管辖权异议及上诉。庭审中重点抗辩:案涉款项实质为购房首付款,不存在真实现金交付,不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案涉项目房屋逾期未交付、近乎烂尾,被告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即便承担责任,也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极低标准计算违约金,而非高额的民间借贷利息标准,同时对原告诉请的律师费进行抗辩。
三、判决结果
1、判令被告A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耒阳市XX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2、驳回原告主张XXX元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XXX元,减半收取XX元,全部由被告A某负担。若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四、律师价值
1、管辖权异议程序充分维护当事人程序权利,完整表达我方对案件管辖的异议意见;
2、成功驳回原告XXX元律师费的诉求,减少被告额外经济支出;
3、围绕案件实质法律关系、房屋烂尾未交付事实充分展开实体抗辩,完整固定案件事实,为当事人后续上诉、另案起诉开发商逾期交房保留完整证据基础;
4、厘清民间借贷与房屋买卖交叉法律关系,充分向法庭呈递我方全部抗辩观点。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民间借贷、房产交叉类法律困境,可第一时间联系湖南长沙刘璐瑶律师:
1、购房过程中向开发商出具首付借条,没有实际现金转账,被开发商以民间借贷起诉;
2、购买商品房遭遇楼盘逾期交付、近乎烂尾,面临还要偿还首付借条、银行按揭贷款双重压力;
3、案件对管辖法院存在异议,需要提起管辖权异议、管辖上诉,争取移送至己方所在地法院审理;
4、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主张律师费、违约金等实现债权费用,需要对该部分诉求进行抗辩;
5、案件同时交织房屋买卖合同、民间借贷两层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复杂,需要区分不同法律关系进行应诉;
6、一审裁判结果不理想,需要梳理全部证据,准备二审上诉维权。
长沙刘璐瑶律师兼顾民商事、房产、民间借贷纠纷办案多年,可提供案件风险研判、管辖权异议代理、证据梳理、一审应诉、庭审抗辩、二审上诉等一站式法律服务。精准识别借贷与房屋买卖交叉的复杂法律关系,全面抗辩对方不合理诉求,在现有证据框架下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程序与实体权益。
六、案例总结
本案是房产交易衍生民间借贷纠纷典型案例,开发商将购房首付款转化为借条,以民间借贷起诉购房者。虽本案一审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但刘璐瑶律师代理被告,成功打掉XXX元律师费诉求,同时完整向法庭呈现楼盘未交付的关键事实。本案提示,购房者面对首付借条类文件应当谨慎签署;在房屋烂尾逾期交付情形下,购房者可另行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二审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