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牌争执引发轻伤二级刑事案,盐城张俞律师多角度辩护帮助当事人避免实刑羁押
一、案件简介
本案被告人AX委托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张俞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公诉机关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AX构成故意伤害罪。20XX年X月X日下午,AX与被害人B某打牌时,因出牌问题发生争吵,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被害人B某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左侧第2、3及右侧第3肋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公诉机关据此指控AX成立故意伤害罪。案件审理阶段,被害人曾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后撤回起诉;AX与被害人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庭审中AX自愿认罪认罚。射阳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张俞律师出庭参与全部庭审辩护工作。
二、律师辩护经过
张俞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后,完整阅卷、会见当事人,针对本案主观故意、伤情因果关系两大核心焦点开展辩护,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一是被告人无伤害主观故意,双方原本关系较好,冲突属于临时争吵引发推搡,应属于过失行为;二是对伤情因果关系提出重大质疑,被害人本身存在骨质疏松,多次CT才检出肋骨骨折,不能排除住院咳嗽、搬凳子等其他因素造成骨折,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伤情系被告人行为直接造成,依据疑罪从无原则应当宣告无罪。法庭对该两组辩护观点予以记录并逐项评判,虽未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但充分听取辩方全部质证与辩论意见。
三、判决结果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被告人A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考量被告人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情节,最终对被告人适用缓刑,被告人无需实际收监羁押。
四、律师价值
本案辩护虽未达成无罪判决,但辩护具备实际办案价值:
1、针对案件核心争议点,从主观故意、伤情因果关系角度全面质证,将伤情形成的多种可能性提交法庭审查,倒逼司法机关对鉴定意见、证据链条进行实质审查;
2、全程跟进民事赔偿协商,推动当事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取得谅解,为争取缓刑奠定关键事实基础;
3、充分保障被告人庭审诉讼权利,完整表达当事人抗辩意见;
4、在定罪已成前提下,聚焦从轻情节,推动法院充分考量认罪认罚、刑事谅解,最终争取到缓刑结果,帮助当事人避免入狱服刑的后果。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情况,可第一时间联系盐城张俞律师
1、因邻里、打牌、日常琐事发生冲突,涉嫌故意伤害罪,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2、对伤情鉴定意见存在异议,怀疑伤情由旧伤、自身疾病、后续其他行为造成,对伤害行为与损伤后果的因果关系存疑;
3、案件存在互殴情形,当事人否认具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希望做无罪或者罪轻辩护;
4、已经签署认罪认罚,但担心量刑过重,希望争取缓刑,避免实刑关押;
5、需要与被害人开展刑事和解谈判,协商赔偿金额,争取被害人谅解,降低刑事处罚;
6、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同步处理刑事定罪与民事赔偿事宜;
7、一审判决结果不理想,需要梳理证据、提起二审上诉,继续争取从轻、无罪处理。
盐城张俞律师深耕刑事辩护,擅长处理轻伤害类刑事案件,针对伤情证据审查、因果关系抗辩、无罪辩护、刑事和解谈判、认罪认罚量刑协商、一审庭审代理、二审上诉维权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客观剖析案件证据缺陷,充分挖掘全部从轻量刑情节,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权利与实体合法权益。
六、案例总结
本案系民间生活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案件核心争议集中在主观故意、伤害行为与伤情之间的因果关系,辩护难度较大。张俞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无罪方向开展证据质证与法庭辩论,同时积极促成当事人赔偿谅解。刑事辩护不等于必须实现无罪,即便在定罪的情形下,专业辩护依然能够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对证据瑕疵提出抗辩、推动达成刑事谅解,为当事人争取缓刑,免去牢狱之灾。轻伤害案件中,律师既要敢于针对证据疑点提出抗辩,也需要把握案件现实,综合运用和解、认罪认罚制度,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切身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