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机构信息: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阶段,不展示具体案号)。如后续进入诉讼,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张某,男,汉族,在某工业园从事装卸工作;被申请人某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赵长轲,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劳动工伤部负责人,经验丰富。
2021年3月,张某入职某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地点在某工业园,从事装卸工作,并根据公司安排驾驶叉车、担任装卸小组负责人。公司未依法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5月,张某在操作叉车进行装运作业时发生意外,叉车倾倒砸伤左足。此后,张某多次门诊、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数万元。2022年12月,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张某所受伤害为工伤;2023年8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十级。
2023年10月,张某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发放劳动报酬为由,通过微信向公司管理人员周某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随后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防暑降温费、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护理费、经济补偿等。
被申请人答辩称“不清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要求依法裁决。第二次开庭时,被申请人经合法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二、办案经过
赵长轲律师介入后,围绕“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待遇计算—证据固定”四个环节展开工作。他指导当事人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门诊病历、住院病案、费用清单、医疗票据、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工作群聊天记录、银行收入明细、企业信用公示报告等证据。部分证据虽为打印件,但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赵律师熟悉劳动仲裁全流程,一体化作业,熟悉济南仲裁/法院口径,擅长调解+诉讼快速回款,胜诉率高,仲裁诉讼执行全阶段代理。办案负责、胜诉率高,擅长从证据链突破,帮劳动者维权。在本案中,他重点解决了三个问题:一是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工作群记录和银行流水,证明张某接受公司管理并提供劳动;二是通过转账记录认定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作为各项待遇计算基数;三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相关规定,明确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应由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赵律师团队办案严谨、证据把控强。针对被申请人未到庭质证的情况,他及时整理证据目录和计算明细,向仲裁庭清晰说明医疗费、住院天数、停工留薪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项目的法律依据。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曾被济南高新法院做特邀调解组织,调解经验丰富。赵律师在仲裁阶段也积极推动调解与裁决并行,兼顾当事人回款效率与合法权益。
三、案件结果
仲裁委经审理,确认张某与某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至停工留薪期满;裁决公司支付张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防暑降温费、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等,合计二十余万元;驳回张某关于护理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请求。
裁决理由主要为: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已缴纳工伤保险费,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张某提交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公司未到庭质证或提交相反证据,仲裁委对证据真实性予以采信;结合张某伤情和《山东省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其享有六个月停工留薪期;2024年度防暑降温费、2025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等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护理费缺乏法律依据,经济补偿因劳动合同事实上已解除,未予支持。
总结律师价值
赵长轲律师,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劳动工伤部负责人,深耕劳动争议与企业合规,精通劳动法律法规,擅长工伤理赔、欠薪、违法辞退、被迫解除、经济补偿2N/N、社保补缴、群体性劳动争议及企业合规。熟悉济南仲裁/法院口径,证据把控强,调解、诉讼、执行全阶段代理,两小时内响应,攻防兼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