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引流关联案件|盐城张俞律师刑事辩护:厘清团伙责任,落实退赃从轻
一、案件简介
本案案号为(20XX)苏X刑初X号,由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AX委托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张俞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AX受上线“牛牛”安排,先后在多个地点担任引流工作室管理员,后期在西安XX成立424工作室,组织人员冒充XX证券、XX证券客服拨打电话引流,诱导被害人加入诈骗QQ、微信群,为上游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信息发布支持。AX团队累计拨打电话31万余次,个人违法所得39000元,其关联工作室对应上游诈骗案件涉案金额860000元。本案系多人共同犯罪,AX、B某分属两个工作室,另有12名被告人分别担任管理员、话务员角色,全案关联诈骗总金额超200万元。公诉机关指控AX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系共同犯罪主犯。
二、律师辩护经过
张俞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梳理全案证据,针对案件提出两项核心辩护意见:第一,AX团队与B某团队不属于共同犯罪,二者系分别接受上线安排独立运营,不应将B某团队全部犯罪后果归责AX;第二,部分被害人被骗事实与AX团队的关联性存疑,请求法院审慎甄别因果关系;同时提出,AX家属具备退赃意愿,请求法院结合认罪悔罪情节从轻量刑,对AX适用缓刑。庭审中,张俞律师围绕团伙界限、因果关联、量刑情节展开质证与法庭辩论。法院审理后未采纳“不构成共同犯罪、部分被害人关联性存疑”的辩护观点,但认可家属代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这一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将该情节纳入量刑考量。
三、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AX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系共同犯罪主犯,结合其坦白、家属全额退出39000元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AX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扣押在案的退缴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四、律师价值
即便本案当事人最终被判处实刑,辩护仍实现核心价值:
1、厘清不同工作室之间人员、业务边界,帮助法庭区分不同被告人责任范围,避免AX不当承担其他团伙全部犯罪后果;
2、推动家属在审理阶段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落实财产层面悔罪,争取法院酌定从轻处罚;
3、完整保障被告人庭审质证、辩论权利,全面向法庭呈交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事实,最大程度在法定幅度内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理。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涉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电信网络黑灰产刑事案件,可第一时间联系盐城张俞律师:
1、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担任工作室老板、管理员,涉案拨打电话数量巨大、上游诈骗涉案金额高,被认定为主犯;
2、涉股票引流、贷款引流等电话、网络引流类刑事案件,对上下游诈骗因果关系、团伙责任划分存在争议;
3、被指控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涉案违法所得较高,希望通过退赃退赔、认罪认罚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4、案件存在多被告人,不同团伙业务交叉,需要区分主从犯、厘清各被告人责任边界;
5、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已经认罪认罚,但认为量刑建议过重,一审开庭需要专业辩护争取下调刑期;
6、一审判决后,对事实认定、量刑不服,需要梳理证据、准备二审上诉,继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盐城张俞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针对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信罪、电信网络诈骗关联黑灰产案件,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包括会见沟通、证据梳理、责任边界辨析、退赃方案规划、庭审辩护、上诉代理等,全面挖掘法定、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在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人身、财产合法权益。
六、总结
本案是典型网络黑灰产电话引流刑事案件,当事人虽最终获实刑,但刑事辩护不等于无罪辩护。张俞律师通过专业辩护厘清团伙责任边界,推动全额退赃,将当事人的悔罪情节完整呈现法庭,在法定量刑区间内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处理结果,充分体现刑事辩护的独立价值。网络犯罪案件中,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对厘清责任、争取从轻处理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