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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XX律师代理钟XX诈骗案获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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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韦端宁律师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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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韦端宁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首先,精准把握案件定性,从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及资金流向等多维度论证当事人系履行职务行为,主张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界限,力求无罪辩护。其次,在当事人认罪认罚的前提下,灵活调整策略,重点围绕从犯认定、主观恶性较小、初犯及积极退赃等情节展开辩护。最后,有效沟通家属促成积极退赃,争取到法院的减轻处罚,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一年五个月的轻判,最大化维护了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自2022年1月起,某通信公司实际控制人苏X等人利用移动公司政策,制定“移动1.0”项目话术,以赠送礼品、预存话费定期返还为由,诱骗被害人扫码支付七百余元至一千二百余元不等的钱款。随后,业务员私下更改客户套餐或申请减免,隐瞒套餐消费已降低和预存话费真实去向的事实,非法占有预存费用。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钟XX等多名业务员穿着统一制服、佩戴自制工牌,在多地开展地推活动,诱骗三百余名被害人,涉案总金额27万余元。其中,钟XX所在团队涉案金额9.4万余元。案发后,钟XX亲属代其退出违法所得1万元。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钟XX是否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及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辩护人韦XX提出:1. 钟XX对公司是否存在诈骗不知情,无共同犯罪故意;2. 钟XX认为业务合法,未虚构套餐,无法甄别违法性;3. 钟XX无非法占有目的,钱款进入公司账户,且积极处理客户投诉,属民事欺诈而非刑事诈骗;4. 钟XX系履行职务行为,参与时间短,主观恶性小,建议无罪或从轻、减轻处罚,并主张扣押的手机非犯罪工具应予退回。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钟XX等被告人明知话术内容系混淆概念、不返还话费,主观上存在诈骗故意;客观上以移动业务员身份骗取信任,隐瞒真相获取提成,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本案系共同犯罪,钟XX等人听从安排开展业务,认定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钟XX多次诈骗酌情从重,但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主动退赃,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钟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罚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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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端宁,男,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南宁市律师协会教育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广西警察学院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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