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自2022年1月起,某通信公司实际控制人苏X等人利用移动公司政策,制定“移动1.0”项目话术,以赠送礼品、预存话费定期返还为由,诱骗被害人扫码支付七百余元至一千二百余元不等的钱款。随后,业务员私下更改客户套餐或申请减免,隐瞒套餐消费已降低和预存话费真实去向的事实,非法占有预存费用。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钟XX等多名业务员穿着统一制服、佩戴自制工牌,在多地开展地推活动,诱骗三百余名被害人,涉案总金额27万余元。其中,钟XX所在团队涉案金额9.4万余元。案发后,钟XX亲属代其退出违法所得1万元。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钟XX是否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及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辩护人韦XX提出:1. 钟XX对公司是否存在诈骗不知情,无共同犯罪故意;2. 钟XX认为业务合法,未虚构套餐,无法甄别违法性;3. 钟XX无非法占有目的,钱款进入公司账户,且积极处理客户投诉,属民事欺诈而非刑事诈骗;4. 钟XX系履行职务行为,参与时间短,主观恶性小,建议无罪或从轻、减轻处罚,并主张扣押的手机非犯罪工具应予退回。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钟XX等被告人明知话术内容系混淆概念、不返还话费,主观上存在诈骗故意;客观上以移动业务员身份骗取信任,隐瞒真相获取提成,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本案系共同犯罪,钟XX等人听从安排开展业务,认定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钟XX多次诈骗酌情从重,但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主动退赃,依法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钟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罚已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