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消费合同纠纷、预付费服务商家拒不履约,成功判决解除合同并退还未消费款项
一、案件详情
李秀萍律师接受【原告A】委托,处理预付费服务合同纠纷。【原告A】向【个体工商户B】多次充值,购买多套理疗护理服务套餐,先后支付多笔款项。套餐包含多次服务次数,部分套餐项目【原告A】尚未消费完毕。后续该商家拒绝继续向【原告A】提供约定服务。【原告A】多次沟通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退还未消费的对应款项,但商家均予以拒绝。
李秀萍律师接受委托之后,收集整理全部转账支付凭证、消费签字记录、双方微信沟通聊天记录、充值活动宣传材料,梳理每一个套餐的购买金额、已经消费次数、剩余未消费次数,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包括:解除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服务合同,判令商家退还几万的未消费预付费余额,同时要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承担对应责任。
案件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庭审当中,【个体工商户B】以及经营者提出多项抗辩,声称部分消费记录被原告撕毁、部分套餐产品已经被原告带回家拆封、部分套餐已经通过等价置换处理完毕,拒绝退款。李秀萍律师针对对方抗辩逐一质证反驳:被告主张消费记录被撕毁,但是没有提交有效证据予以佐证;所谓套餐置换,部分没有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协议;消费记录中部分签字并非原告本人签署,不能认定对应的服务已经完成。
法院结合双方提交证据,认定商家拒绝继续提供服务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解除部分未履行的服务合同;结合购买价格、套餐性质,酌情判令个体工商户向【原告A】退还几万未消费服务对应的款项及资金占用利息;同时驳回我方缺乏证据支撑的其他诉求。本案当中,法院同时阐明,个体工商户债务,不可以直接推定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需要看经营模式,故未支持要求经营者个人直接承担责任的诉求。拿到判决后,李秀萍律师向当事人解读判决要点,提示后续执行注意事项。
二、案件总结
1.预付式消费模式下,商家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约定服务,属于根本违约,消费者有权起诉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尚未消费部分对应的预付费余额。
2.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商家提出消费者撕毁记录、产品已拆封、套餐置换等抗辩,应当提交充分证据,没有证据支撑的抗辩,法院不予采信。
3.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并非一律直接由经营者个人承担连带责任,需要结合经营模式、法律规定进行主张。
4.消费者参与各类充值预付费项目,应当妥善保管付款凭证、消费签字记录、聊天记录,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核心诉讼证据。
三、律师价值
李秀萍律师熟悉预付费消费类民商事纠纷办案要点。本案案情繁杂,套餐项目多、交易时间跨度大,李秀萍律师细致梳理每一笔充值记录、每一次消费记录,厘清未消费项目对应的金额,完整固定全套证据。庭审当中,李秀萍律师针对商家的多项抗辩意见逐条进行反驳质证,抓住对方证据存在的漏洞。
李秀萍律师客观评估案件风险,既争取到解除合同、退还大部分未消费预付费及利息的有利结果,也向当事人客观释明部分诉求因证据不足无法得到支持的诉讼风险。本案体现李秀萍律师处理消费维权案件的专业能力,懂得在证据基础之上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