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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借条文字存在歧义,结合交易习惯、逻辑推理,成功还原真实借款利率,全额支持本息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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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借条文字存在歧义,结合交易习惯、逻辑推理,成功还原真实借款利率,全额支持本息诉求

 

一、案件详情

 

李秀萍律师接受【原告A】委托,代理陈年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C】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A】借入几十万借款,被告亲笔出具纸质借条。但借条上面书写利率的文字存在明显歧义,字面记载的利率标准极低,几乎等同于无息借款。结合本地民间资金借贷交易习惯、双方身份关系,该利率明显不符合常理。

 

借款出借之后,【被告C】陆续归还小部分利息,但是本金以及剩余大部分利息长期没有清偿。【原告A】多次向被告催讨无果,遂委托李秀萍律师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本金,按照实际双方口头约定的月利率标准计算利息,扣减被告已经支付的利息,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相关费用。

 

李秀萍律师接受委托之后,收集借条原件、多笔还款记录、录音证据,梳理双方交往背景、本地民间借贷行业交易习惯。庭审过程当中,【被告C】到庭应诉,抗辩应当严格按照借条字面极低利率计息,主张原告的利息诉求过高。

 

李秀萍律师发表完整代理意见:第一,借条记载利率文字存在书写歧义;第二,原被告仅仅是普通邻居,并非亲友,按照字面极低利率计息,完全不符合民间资金出借的交易常理;第三,结合被告历史实际还款流水,可以反推双方实际执行的利息标准;第四,综合录音证据、本地民间借贷交易习惯,应当认定双方真实约定为月利率1分。

 

法院审理采纳李秀萍律师核心代理意见,运用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结合民间借贷交易习惯,否定借条字面歧义文字,认定双方真实月利率标准,判决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本金,扣除已经给付利息之后,按照认定的月利率标准计付剩余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拿到一审判决,李秀萍律师向当事人解读判决要点,并且向当事人告知后续强制执行的途径。

 

二、案件总结

 

1.民间借贷借条文字出现书写歧义,不能机械直接按照字面文字认定利率,法院可以结合当事人身份关系、还款流水、本地交易习惯,综合运用合同解释规则还原双方真实合意。

2.资金出借给普通非亲友,无息或者近乎无息借贷,明显违背生活常理的,可以作为庭审说理的重要角度。

3.民间借贷交易,书写借条时务必将本金、利率、还款时间写的清晰无歧义,减少后续产生争议风险。

4.债务人的历史实际还款流水,在利率存在争议的案件中,可以作为反推真实约定利息的重要间接证据。

 

三、律师价值

 

李秀萍律师擅长处理借条文本存在瑕疵、利率约定存在争议的疑难民间借贷案件。本案借条文字本身存在歧义,被告试图利用字面文字压低利息。李秀萍律师细致梳理全部间接证据,结合当事人身份、还款流水、本地民间交易习惯,向法庭充分说理,通过法律解释规则还原双方真实借贷利息约定,说服法院支持我方当事人全部本息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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