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原告某甲与被告某X于2018年确立恋爱关系,2019年3月登记结婚,同年9月生育一女某X。婚后被告某X因赌博陋习产生大量网贷,导致原告及家人频繁遭受催收骚扰,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双方自2020年1月起分居,女儿某X随原告在某市生活。2024年3月,原告首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关系未改善,持续分居。因被告某X不仅未悔改,还因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某市某区法院强制执行并限制高消费,原告遂委托东莞婚姻家事律师丘敏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诉求离婚、争取女儿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第一,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准予离婚;第二,婚生女某X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原告主张被告赌博欠债、分居满一年且被限制高消费,感情已彻底破裂,且原告有稳定收入及父母协助照顾,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亦未提交答辩状及证据。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因生活琐事及被告多处欠债引发矛盾,在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仍未珍惜和好机会,继续分居达一年,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准予离婚。关于抚养权,考虑到女儿某X一直随原告生活学习,已适应现有环境,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角度出发,判决女儿某X由原告某甲直接抚养。结合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万余元及经济情况,法院酌定被告某X自2025年8月起每月二十五日前支付抚养费一千七百余元,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并依法享有探望权。案件受理费三百余元由被告承担。
【适用场景】
本案适用于因一方存在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背负巨额债务导致家庭矛盾激化,以及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继续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姻家事纠纷场景。同时,也为争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时,如何证明自身抚养优势及对方抚养劣势提供了实务参考。
【服务指引】
在面临配偶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或深陷债务危机时,应注意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如催收记录、报警回执、转账凭证等。若首次起诉离婚未获准许,切勿盲目同居,应保持分居状态并保留分居证据(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待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以符合法定准予离婚的条件。涉及子女抚养权争夺时,应着重证明自身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生活环境及长辈协助抚养的条件,同时指出对方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负面因素,必要时可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介入,制定周密的诉讼策略,最大化维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