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成功撤销债务人亲属间低价房产转让,追回责任财产保障债权实现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胡晓阳律师 在线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793
    服务人数
  • 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1.精准定性法律关系,选对救济路径:识别本案属于典型债务人诈害债权情形,精准适用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不局限于原有强制执行程序,通过撤销权诉讼追回被不当转移的责任财产,破解“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执行困局。 2.完整搭建证据体系,击破对方抗辩:指导客户调取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档案、两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维权开支票据等关键证据。针对债务人“存在真实交易、无逃债主观恶意”的抗辩,从债权形成时间、双方亲属身份、交易价格畸低、债务人无清偿能力多个维度组织抗辩说理;否定被告单方出具的私下交易材料证明效力,全部代理观点获得法院采信。 3.债权实现+维权成本转嫁双重落地:不仅帮助客户追回被转移房产,同时充分援引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论证律师费、保全保险费均属于撤销权诉讼法定必要费用,实现维权成本由过错债务人承担,减轻客户维权经济负担。 4.程序风险前置防控:诉讼过程中依法申请对已经过户至受让亲属名下的案涉房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诉讼周期内房屋被再次转卖处置,保障后续生效判决能够实际落地执行。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原告对被告享有经生效判决确认的合法金钱债权,该债权在案涉房产转让行为发生前即已形成。被告在背负该笔债务的情况下,将名下自有房产,以极低价格转让给债务人本人的近亲属,并于当日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

原告就原有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发现债务人名下已无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债务人庭审中明确表示不具备案涉债务的清偿能力,该房产转让行为直接导致原告的债权面临无法受偿的风险。

债务人抗辩:案涉房屋存在真实市场交易,不动产登记备案的低价仅为登记填报使用,双方实际达成大额购房交易;同时主张房屋转让行为发生在收到原债务案件传票之前,不存在逃避债务的主观恶意,据此请求驳回原告全部撤销诉求。

接受委托后,胡晓阳律师梳理全案证据链条,围绕债权人撤销权法定构成要件开展诉讼准备:调取不动产登记档案材料,固定房产备案转让价格、过户时间、双方亲属关系等关键事实;调取前案一、二审生效裁判文书,锁定债权形成时间、债权合法性;完整整理维权支出凭证,为主张维权必要费用做好证据储备;针对债务人各项抗辩要点制定对应诉讼抗辩思路,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包含:撤销案涉房产转让行为、判令交易双方配合恢复房屋权属登记、由债务人承担律师费、保全保险费、案件诉讼费及保全相关费用。

二、案件结果

1.法院判决撤销债务人向其本人近亲属的案涉房屋转让行为;

2.判令交易双方限期配合将案涉房屋权属恢复登记回债务人名下,恢复房屋作为债务人偿债的责任财产;

3.判令债务人承担原告为行使撤销权支出的律师费一万余元、保全保险费数千元;

4.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均由债务人承担。

三、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若您或亲友遇到以下场景,可随时联系胡晓阳律师

1.债务人对外负有债务,却将房产、股权等核心资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无偿方式转让给债务人自己的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或关联第三方;

2.官司胜诉进入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有线索显示债务人事前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行为;

3.怀疑债务人通过虚假买卖、私下赠与等方式转移资产,意图逃避债务清偿。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胡晓阳律师
胡晓阳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胡晓阳律师?
5.0分服务:793人执业:6年
胡晓阳律师
12102202****2819 执业认证
  •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公司经营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620号现代服务业总部大厦12层
胡晓阳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期以来专注于民商事法律研究,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诉讼...
  • 155 4113 3323
  • 15541133323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