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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远涛律师代理冀X合同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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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赵远涛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出色的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能力。面对被告缺席审理的局面,赵律师敏锐捕捉到法院与被告通话录音中的关键信息,巧妙利用被告的“自认”规则,将原本可能因被告缺席而陷入僵局的举证责任转化为对原告有利的事实确认。同时,赵律师在诉前指导当事人妥善保存了《赔偿协议》、微信转账记录及医疗病历等核心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其专业的诉讼策略不仅确保了3.5万元核心赔偿款的顺利获赔,也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冀X因腰部不适前往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门诊部接受针灸治疗。2024年10月25日下午,冀X在该门诊部经医生王X推荐,由另一位医生进行头部针灸治疗。治疗结束后,冀X陷入昏迷长达5小时,家属紧急拨打急救电话将其送往某医院救治。经诊断,冀X因头部穴位进针过深引发颅内出血,随后住院并接受了脑室钻孔引流手术。

2025年6月18日,冀X(由其女儿杨X作为代理人)与王X就案涉事故赔偿事宜自愿签订《赔偿协议》。协议明确约定:本次赔偿款总额约为5万元,王X前期已支付3000元,剩余4.7万元分期6个月全部付清。协议同时约定,若6个月后王X未按约支付,冀X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且因此产生的诉讼费、交通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王X承担。然而,协议签订后,王X仅陆续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1.2万元,剩余3.5万元款项在付款期限届满后,经冀X多次催要,王X始终拒不支付,构成根本违约。为此,冀X委托赵远涛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X支付剩余赔偿款3.5万元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第一,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是否合法有效,王X是否应当依约承担剩余赔偿款的给付义务;第二,冀X主张的交通费等其他维权费用是否具备事实与法律依据。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王X经法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状,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及辩论的权利。但在法院承办人与王X的通话录音中,王X对冀X主张的侵权事实及尚欠3.5万元赔偿款的事实均予以明确承认。赵远涛律师据此指出,王X的自认行为已构成对案件事实的认可,法院应依法确认该事实并支持原告的合理诉求。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结合原告提交的《赔偿协议》、聊天记录、病历等证据,以及被告王X在通话录音中的自认,法院对冀X主张的事实及王X欠付3.5万元的事实予以确认。冀X要求王X给付协议赔偿款3.5万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对于冀X诉请的交通费等其他费用,因其在庭审中未明确具体数额,且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冀X赔偿款3.5万元;驳回原告冀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三百余元由被告王X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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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远涛律师,黑龙江美盛泰富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2018年曾在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就职两年,主要处理婚姻以及征地拆迁事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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