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关:厦门市公安局XX分局
时间:文书节选无完整落款日期
案情简介
刑事案件,侦查机关厦门市公安局XX分局,侦办诈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黄X,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调查。陈建芳律师接受嫌疑人家属委托担任黄X辩护律师。
办案经过
家属委托陈建芳律师介入,律师会见黄X,核实案件涉案情况,认为本案目前证据无法证明构成犯罪,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综合评估社会危险性,向公安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正式申请对黄X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案件结果
厦门市公安局XX分局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对黄X取保候审,由保证人承担监督义务,案件继续侦查。 处理理由: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