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关: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3年8月
案情简介
刑事案件,侦查机关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罪名:盗窃罪。被不起诉人林X,多次在农贸市场窃取商户海鲜产品,实施盗窃过程被当场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已经对部分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陈建芳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林X辩护人。
办案经过
陈建芳律师会见林X,逐一核对多次盗窃作案细节,梳理坦白认罪、赔偿被害人损失等从宽量刑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结合全案犯罪情节,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结果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检察院对林X作出不起诉决定。 处理理由:综合考量本案犯罪情节、坦白认罪态度、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情况,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不起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