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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淑婷律师代理王XX遗嘱继承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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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淑婷律师 在线
河南嘉彰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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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杨淑婷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证据组织能力。面对涉及六套房产、部分为拆迁安置房且未办证的复杂继承案,杨律师精准梳理房产来源与权属脉络,指导当事人全面调取不动产登记资料、拆迁安置协议及购房凭证。针对代书遗嘱的效力认定,杨律师严格审查形式要件,补充提交录像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效排除了遗嘱无效的法律风险。庭审中,杨律师清晰阐释夫妻共同财产析产与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促成法院全面支持原告诉求,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王XX与张XX系夫妻,育有一女张XX,张XX母亲为董XX。张XX于2023年2月病故。婚姻存续期间,王XX与张XX共同取得六套房产,分别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等地,其中部分房产系通过签订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取得,部分系城中村拆迁安置房。张XX生前立下代书遗嘱,载明其所有遗产(含存款及上述六套房产中属于其的份额)均由王XX继承,并有代书人、见证人签字捺印及录像佐证。因办理过户需要,王XX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上述六套房产由其继承。张XX对遗嘱无异议,董XX经合法传唤未到庭。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一是案涉代书遗嘱的效力认定;二是案涉六套房产的权属及继承份额划分。具体而言,需审查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以及部分房产(如拆迁安置房、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的财产性质与继承权益归属。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有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及录像佐证,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案涉部分房产购置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夫妻共同财产,张XX享有的二分之一份额应按遗嘱由王XX继承。对于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其相应权益由王XX享有。最终法院依照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确认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五套已登记房产归王XX继承所有;确认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一套未登记房产的相应权益由王XX享有;驳回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1.7万余元由王XX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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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淑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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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淑婷律师,郑州大学法学院毕业,专业方向:刑事辩护、工程房产、合同纠纷、法律顾问。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企业涵盖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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