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本案系一起电信诈骗共同犯罪案件。多名被告人伙同他人事先共谋,通过400电话实施电信诈骗。其中一名当事人负责购买作案使用的网银账号、银行卡,其余同案被告人负责将诈骗所得钱款取现。
案件一共实施两起诈骗,合计诈骗金额xx元,属于数额较大。两名被害人分别被骗xx元、xx元。办案机关抓获全部被告人并刑事拘留,后批准逮捕,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李广健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本案第一被告人的辩护人。案件审理阶段,本案先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开庭审理。庭审中辩护人提出当事人属于从犯,请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同时提出当事人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
二、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定,全部被告人构成诈骗罪。虽然法院没有采纳“属于从犯”这一辩护观点,但采纳了李广健律师提出的坦白、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涉案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法院据此对当事人从轻量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x万元。
涉案银行卡、电话卡、手机等作案工具全部予以没收;扣押到案款项按被骗金额发还给两名被害人,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挽回。
三、律师价值
本案属于多人共同电信诈骗,电信诈骗案件打击力度大,量刑压力高。李广健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梳理全案证据,厘清各被告人在整个诈骗链条中的分工:有人负责购买网银、银行卡,有人专门取款,上游还有“某哥”负责打电话实施诈骗。
辩护律师仔细区分各被告人地位、作用,在庭审中提出当事人在共同犯罪里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从犯、减轻处罚的辩护观点;同时重点抓住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的法定从轻情节,重点围绕坦白开展辩护。
虽然法院经审理,没有认定当事人为从犯,但是完整采纳了坦白、当庭认罪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量刑的结果,最终获得比基准刑期更轻的判决。本案也促成扣押赃款返还被害人,降低社会危害性,对量刑形成有利支撑。
李广健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阅卷宗,理清电信诈骗共同犯罪分工,精准挖掘当事人坦白、当庭自愿认罪等法定从轻情节,庭审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尽管从犯意见未被采纳,但法院采纳坦白从轻的辩护观点,帮助当事人获得从轻处罚。律师认真梳理案件事实、证据,抓住法定从宽情节开展有效辩护,最大程度争取有利量刑,同时配合推动赃款发还被害人,降低案件负面影响,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电信/网络诈骗类刑事案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逮捕,案件处于审查起诉或者法院审判阶段;
2. 多人合伙共同犯罪,被告人有参与资金取现、收购银行卡、网银账号等帮助类行为的诈骗案件;
3. 当事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愿意认罪认罚,希望争取从轻处罚的诈骗类案件。
服务指引:
如果您或家属涉嫌电信诈骗、帮信罪等刑事犯罪,一旦收到公安传唤、拘留通知,建议尽快委托刑事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及时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梳理案件证据,挖掘法定、酌定从轻量刑情节,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依法辩护,争取从轻处理。越早委托律师,越有利于固定有利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