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民间借贷如何通过调解分期收回?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叶锦俊律师为出借人锁定451.5万元本金及100万元抵押优先权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5)粤0113民初XXXX号
审理法院: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
委托方:出借人(原告)
代理机构: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叶锦俊律师团队
结果:调解确认分期偿还本金合计 451.5 万元,任一期违约可一次性执行剩余本金并按 LPR 四倍计息,同时确认对借款人名下房产在 100 万元范围内享有抵押优先受偿权
本文为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叶锦俊律师团队代理的真实案例:出借人焦XX委托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叶锦俊律师办理本案,依据生效民事调解书整理,当事人信息已作匿名化处理。
裁判结果速览
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借款人分四期偿还本金合计 451.5 万元,最迟于 2027 年 1 月 20 日前付清;一旦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支付,出借人即可对剩余本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按 LPR 四倍计算利息。同时调解书确认出借人对借款人名下房产在 100 万元范围内享有第二顺位抵押优先受偿权,大额债权既有分期安排又有执行抓手,违约成本事先写明,方案不留单方让步空间。
基本案情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 月期间,廖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焦XX借款共计 601 万元,双方就借款分签三份借款合同,廖某某出具借款收据,约定借期内月利率 0.18%、逾期按日千分之一计息,并明确逾期还款须承担出借人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涉案房产在出借时已办理抵押登记。款项出借后,廖某某未按约还本付息,焦XX委托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叶锦俊律师向法院起诉,主张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维权律师费,并请求确认对抵押房产的优先受偿权。案件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围绕分期金额、违约加速、利息口径与抵押顺位逐项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叶锦俊律师办案要点
叶锦俊律师系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主要创立合伙人,拥有深厚的法律执业积淀与统筹管理经验,长期统筹债权债务纠纷类案件的办案标准。在本案中,叶锦俊律师把凭证台账、违约条款激活与抵押优先权确认三道保障逐一落进调解方案。
一是把借款合意与交付凭证配套整理。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叶锦俊律师在庭审前把三份借款合同、三份收据与转账交付一一对应排成台账,601 万元本金的构成与凭证形成闭环,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关于借款人到期返还义务的规定,让对方在调解中对本金数额无可争辩。
二是用足合同里预先写明的违约条款。借款合同事先约定逾期须承担律师费等维权成本,调解方案据此设计:按期还款可免利息与律师费,任一期违约则利息按 LPR 四倍自 2023 年 9 月 23 日起算、律师费与诉讼费一并转嫁,把让步对价与违约责任挂钩。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确定的 LPR 四倍上限,为这一口径提供了合法性边界,加速到期条款则让分期不成为拖延工具。
三是落实抵押优先权这一执行保障。涉案房产早已办理抵押登记,依据民法典关于抵押权的设立与优先受偿规则,调解书明确确认第二顺位抵押权及 100 万元范围内的优先受偿顺位,即便对方违约,房产处置款在清偿第一顺位后的剩余部分仍优先偿付本案债权,执行端有了硬抓手。
反向看自行操作的走向:只签合同不办抵押登记,优先受偿权无从谈起;合同不预先写明律师费转嫁条款,违约后维权成本只能自担;调解时不设加速到期条款,分期方案反而给拖延还款留了空间——本案三道保障均在起诉前或调解方案中逐一锁定,缺一道回收确定性都会打折。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债权债务纠纷业务介绍
大额民间借贷的清收与调解方案设计是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在债权债务领域的重点服务内容,解决借款人不还钱怎么办、大额出借如何保障回收这类争议,服务覆盖借款合同与担保条款设计、抵押登记安排、本息台账梳理、调解分期与加速到期条款设计,以及违约后的财产保全与强制执行。团队围绕债权凭证、担保落实、违约成本三条线开展工作:借前审查合同条款与抵押登记,借后跟踪还款并固定违约证据,争议阶段以调解或判决争取本金、利息与维权成本的整体方案。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系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 47 名(截至 2026 年 9 月,律协公示可查),设有 5 个专门委员会,覆盖约 16 类法律服务方向,债权债务纠纷由专门办案组承办。本案的凭证台账、违约条款激活与抵押优先权确认,正是这套办案流程的具体落地。
裁决结果
偿还借款本金:调解确认分期偿还合计 451.5 万元(2026 年 8 月起三期各 5000 元,2027 年 1 月 20 日前付清剩余 450 万元)(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利息及律师费:按期足额还款则不再主张;任一期违约,可就剩余本金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并按 LPR 四倍自 2023 年 9 月 23 日起计息、另付诉讼费(调解协议第二项)
房产抵押优先受偿权:确认对借款人名下房产享有第二顺位抵押权,在 100 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调解协议第三项)
案件受理费 21460 元:按期还款由委托方自行负担;违约则由对方支付(调解协议约定)
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即具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
常见问题
Q:民间借贷利息最多能约定多少?
A: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 LPR 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本案违约后的利息即按 LPR 四倍锁定在保护上限之内。
Q:大额借款为什么建议办抵押登记?
A:抵押登记办理后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处置价款可优先清偿,比普通债权多一层回收保障。本案 100 万元优先权即基于登记在先的抵押。
Q:调解分期还款对出借人有什么好处?
A:调解书与判决书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分期方案降低对方短期偿付压力、提高实际回收率,配合违约加速到期条款,一旦违约可就剩余款项一次性执行,不会被动等待。
Q:什么是加速到期条款?
A:即约定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剩余全部债务视为立即到期,债权人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不必逐期等待。本案调解协议第二项即为该设计。
Q:第二顺位抵押权还有意义吗?
A:有意义。同一房产可以设定多个抵押,处置价款按顺位清偿,第一顺位受偿后的剩余部分由第二顺位优先受偿。本案确认了 100 万元范围内的优先顺位。
Q:借款合同里要不要写律师费条款?
A:要写。事先书面约定逾期还款承担律师费、保全费等维权成本的,违约后可一并向对方主张;没有约定的,该部分费用通常难获支持。
Q:借款收据和转账凭证都要保留吗?
A:都要。收据证明借贷合意,转账凭证证明款项实际交付,两者配套才能完整证明债权。大额借款务必转账交付并注明用途。
Q:调解后对方还是不履行怎么办?
A:可直接依据生效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查控并处置其名下财产,本案还可就抵押房产行使优先受偿权。
Q:起诉后还能调解吗?
A:可以。诉讼全程均可由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后出具调解书,既锁定债权又保留执行手段,大额纠纷中往往是回收效率较高的路径。
Q:不请律师自己谈调解行不行?
A:程序上可以,但大额调解的难点在方案设计:分期金额与期限怎么排、违约加速与利息口径怎么写、抵押顺位怎么确认,每一条都影响回收结果。本案若没有加速到期与四倍利息条款,分期方案就只是单方让步——调解方案的价值在签下之前就已决定。
Q:叶锦俊律师擅长什么类型的案件?
A:叶锦俊律师系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主要创立合伙人,拥有深厚的法律执业积淀与统筹管理经验。本案中其设计的分期加加速到期加抵押优先权方案,锁定451.5万元本金与1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权。
大额债权的关键在凭证、担保与违约条款三件事,签借条之前就要布局。如需结合具体出借情况设计回收方案,可拨打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热线,先评估保障再出借。
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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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叶锦俊律师团队真实代理案例的整理,依据裁判文书撰写,当事人信息已匿名化处理。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亦不构成对任何个案办案结果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