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法院: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
代理方:原告方(死者近亲属)
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建设工地发生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方主体。某XX集团承包案涉园林景观及室外管网工程项目,该XX集团为完成施工,向一家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租赁挖掘机,并且约定由设备出租方配备挖掘机操作司机到工地现场作业。在项目工地施工过程当中,该设备出租公司的司机在操作挖掘机作业的时候,操作不当,将途经施工现场的一名现场作业工人撞倒,该工人送医抢救无效于事故当天死亡。
事故发生之后,死者的家属和XX集团先行达成赔偿协议书,XX集团向家属支付了 110 万元赔偿款,协议约定该笔款项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项目,协议签订之后款项已经全部实际支付到位。后续XX集团就该笔赔付,另行提起诉讼,向挖掘机出租企业以及肇事司机进行追偿,经过一审、二审、省高院再审多轮诉讼。
而本案当中,死者近亲属作为原告,另行起诉肇事司机、挖掘机设备租赁公司、该公司的一人独资股东,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十分突出:第一,已经从XX集团处拿到赔偿款之后,还能不能再向其他侵权主体主张侵权赔偿;第二,多方主体的过错如何划分,死者本人是否存在过错;第三,设备租赁公司是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各项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如何依法核算。
代理律师接受死者近亲属委托,代理本案诉讼。接受委托之后,代理律师梳理事故全部经过,调取公安询问笔录、多份关联案件裁判文书,厘清各个主体身份与过错。肇事司机没有取得挖掘机操作的相关资质证书,仍然上岗操作大型工程机械,操作不当直接造成伤亡,是直接侵权人;司机属于设备租赁公司员工,事故发生时属于执行单位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应当替代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设备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举证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依法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XX集团作为项目总包方,对工地现场安全负有管理义务,工地作业区域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现场管理人员没有对通行人员进行劝阻,同样存在过错;而死者本人作为工地从业人员,明知挖掘机正在作业,仍然选择从机械作业区域穿行,自身也存在过失。
被告方主要抗辩意见认为,XX集团支付的 110 万元属于代其他被告进行赔付,家属已经拿到全部赔偿,不能再提起本案诉讼。代理律师针对该抗辩重点展开论证,结合关联案件生效裁判文书,说明该 110 万元属于XX集团自身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并非替本案被告代偿,不可以以此免除其他侵权主体的法定赔偿义务。同时,代理律师仔细核算赔偿清单,按照当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分别计算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剔除没有法律依据的家属处理丧葬交通费,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对被告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案件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法院综合全案证据,划分各方过错责任比例:死者自身承担 30% 责任;挖掘机司机所属的设备租赁公司承担 40% 侵权赔偿责任;XX集团承担 30% 责任。设备租赁公司的一人股东,因为无法证明个人财产独立公司财产,对公司 40% 赔偿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法院明确,XX集团的 110 万元赔偿,系自身责任部分赔付,不能抵扣本案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法院依法核定全部损失总额,按照责任比例计算出被告应当赔付金额,同时支持我方财产保全申请费由被告承担。
我方诉讼请求: 1、判令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方支付侵权损害赔偿共计 XXX.5 元(包含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
案件结果: 1、判令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向各原告赔偿侵权损害赔偿款 660773.4 元,承担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 2、该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对前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4、案件受理费按照责任比例由原、被告分担。逾期不履行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案件总结: 工地人身伤亡侵权案件经常存在多方主体,总包单位、设备出租单位、实际操作人员、一人公司股东,不同主体对应不同法律责任。本案非常典型的实务误区:受害方从其中一方责任主体拿到赔偿,不等于所有侵权主体的赔偿义务全部消灭。不同侵权责任人按照各自过错承担按份责任,已经赔付的只是该责任主体自身份额,其他有过错主体依旧要承担对应比例赔偿。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连带责任是重要维权抓手,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股东负有证明个人和公司财产相互独立的举证义务,如果股东举证不能,就要对公司债务连带担责,不用我方去举证财产混同。同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需要严格区分法定赔偿项目,家属处理丧葬的交通费在现行司法解释当中已经不属于法定赔偿项目,即便现实当中确有支出,诉讼请求当中该部分不会被法院支持,代理律师应当提前向委托人释X,避免当事人对赔偿项目产生过高期待。
另外,受害人自身过错会适用过失相抵规则,要自行承担对应比例损失。作为代理律师,要全面调取事故全部证据,包括公安笔录、关联案件裁判文书,准确区分每一个主体过错大小,找准全部责任主体,最大化维护受害人家属合法权益。案件当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可以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为后续强制执行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