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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王潇培律师代理承揽合同纠纷案成功调解

  •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
王潇培律师 在线
新疆众托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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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王潇培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调解策略。面对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不利局面,王律师精准梳理施工事实与欠条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条,夯实了原告的胜诉基础。在庭审中,王律师灵活运用诉讼保全等施压手段,并敏锐捕捉被告的还款意愿,制定出分期付款与违约惩罚相结合的调解方案。该方案既保障了原告债权的逐步实现,又通过加速到期条款和违约金设定有效防范了被告再次违约的风险,最终以最小成本实现了当事人权益的最大化。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曹X与被告马X系朋友关系。2020年,曹X为马X承包的建设项目提供电力设备安装作业,双方基于信任未签订书面合同。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2025年1月20日,马X向曹X出具欠条一张,明确确认欠付工程款9万元,并承诺于2025年6月30日前付清。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马X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能按约支付工程款。曹X多次催讨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委托某律师事务所王潇培律师诉至法院。曹X提出诉讼请求:判令马X支付工程款9万元及逾期利息(以9万元为基数,自2026年4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判令马X支付前期利息两千余元;本案诉讼费、保全保险费用及其他费用由马X承担。法院于2026年4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双方未签订书面承揽合同情况下的工程款结算依据及违约责任承担问题。由于双方仅凭借条和口头约定确立法律关系,被告马X对欠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利息计算标准以及付款期限可能存在异议。同时,在原告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利息及各项维权费用(如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是否应由被告全额承担方面,双方存在分歧。王潇培律师在庭审中围绕欠条的证明效力、实际施工事实的认定以及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合理性进行了充分举证和辩论,通过梳理施工过程中的沟通记录、结算凭证等证据链条,力求最大化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促使被告认识到违约的法律后果。

 

【裁判结果】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被告马X向原告曹X支付工程款8.2万余元、利息两千余元,合计8.4万余元。该款项分三期支付:于2026年4月30日前支付2万元,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3万元,于2026年10月30日前支付3.4万余元;二、如被告马X未按时支付任意一期款项,原告曹X有权就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马X需向原告曹X支付违约金1万元;三、案件受理费两千余元(减半收取计一千余元)、保全费九百余元、保全保险费五百元,合计两千余元,由被告马X负担,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曹X。法院确认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法院可依法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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