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出名人去世后继承人反悔怎么办?本案中,借名人祁XX凭借一纸《声明书》成功要回房屋。
2005年,北京某村进行危改拆迁,申X(化名)一家获得四套回迁房屋指标。经人介绍,申X与祁XX达成借名买房约定:祁XX利用申X的拆迁名额购买一号房屋,祁XX支付全部房款142487元,房屋产权归祁XX所有,申X协助办理过户。双方共同签署了《声明书》,写明上述内容。
协议签订后,祁XX以申X名义支付了全部房款,办理入住后一直居住至今,水电费、物业费、停车费等均由祁XX缴纳。2011年,申X因病去世。2015年,申X的丈夫和子女起诉要求祁XX腾退房屋,法院判决驳回。2016年,申X的家人取得房屋产权证,再次起诉腾退后又自行撤诉。祁XX随即起诉,要求申X的继承人协助办理过户。
申X的家人辩称,双方是租赁关系,祁XX借走购房协议和发票用于抵押贷款,且借名买房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法院审理查明,《声明书》经司法鉴定,确认系申X本人签名,内容合法有效;购房款由祁XX支付,房屋由祁XX实际居住使用,相关费用均由他承担。申X家人主张租赁关系,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法院认定双方借名买房关系成立,判决申X的继承人限期协助祁XX办理一号房屋的产权过户登记。
出名人去世,借名人更要依靠证据说话。办理这类案件要把握的是,一纸内容完整的《声明书》经过笔迹鉴定确认真实,加上出资凭证和长期居住事实,即使出名人去世、继承人反悔,法院也会支持过户。本案中申X的家人先后两次起诉腾退,均因证据不足而未能成功,祁XX反而凭声明书拿到了过户判决。借名买房一定要签书面文件并妥善保管,必要时可通过笔迹鉴定固定真实性。
以上内容依据公开裁判文书整理,当事人姓名已作化名处理,个案处理仍需结合证据与合同约定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