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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李兆君律师代理原告促成调解化解婚姻家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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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李兆君律师代理原告促成调解化解婚姻家事争议

一、案件详情

原告与被告系夫妻关系,双方产生婚姻矛盾,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李兆君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处理。

原告提出诉讼请求:一是请求法院准予双方离婚;二是对于拆迁安置相关补偿款项(含房租、搬家奖励等)、被告名下住房公积金,要求两类财产由夫妻二人各分得二分之一;三是有一笔数万元的对外债务,主张该债务应当由被告独自承担。

二、调解结果

本案为离婚纠纷民事调解案件,在法院审理主持以及代理律师参与下开展家事纠纷调解工作,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离婚纠纷调解文书具备法律强制效力,双方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处置均按照达成的调解方案予以处理。

三、律师价值

1.梳理家事案件全部诉求,搭建调解基础:代理律师李兆君全面梳理当事人离婚诉求,将婚姻关系解除、拆迁安置补偿、公积金分割、夫妻债务承担多项诉求整理成明确的诉讼请求,为法院审理和调解谈判确立清晰目标。

2.把握离婚案件调解优先原则,高效化解矛盾:婚姻家事纠纷适宜调解处理,律师结合案情参与协商,避免双方矛盾持续激化,相比完整开庭判决,调解可以更快终结婚姻身份及财产争议,减少当事人时间与精神消耗。

3.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类型,明确财产处置方向:针对拆迁安置类补偿款项、住房公积金这类常见离婚争议财产,帮助当事人厘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提出合理分割主张,同时就夫妻对外债务提出对应处理意见,全方位维护委托人财产权益。

4.依托司法调解实现定分止争:借助法院调解程序,促使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文书具备强制执行效力,一旦一方不履行约定,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同时涉及拆迁安置补偿款、住房公积金等类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离婚纠纷;

2.离婚诉讼当中,同时存在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争议,需要一并处理的婚姻家事案件;

3.婚姻双方不愿意经过漫长庭审判决,希望通过调解协商方式,一次性解决离婚、财产、债务问题的家事案件。

服务指引

1.离婚涉及拆迁安置款、公积金分割时,应当提前准备拆迁协议、公积金查询材料、债务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便于主张财产权益;

2.离婚调解属于协商模式,最终方案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律师会依据当事人意愿,在法律框架内争取合理方案;

3.经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法律效力等同,签署调解方案前务必确认调解内容符合自身真实意愿;

4.离婚纠纷涉及身份关系、财产、债务多重问题,建议委托家事专业律师,避免因自行诉讼遗漏财产主张,造成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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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君律师,女,汉族,1982年11月出生,四川轻化工大学管理学学士,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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