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河北省某人民法院审结的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某年 某月起,甲、乙、丙、丁、戊五名劳动者到被告某建设公司承建的某工地从事消防工程安装,某年阶段工资已结清,但某年 某月至 某月的工资 66,760 元被长期拖欠。五人向X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却以证据不足驳回其请求。五人遂起诉,请求撤销仲裁裁决并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工资。本案由五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浩帆律师代理。
二、律师代理经过
张浩帆律师作为五名劳动者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 "被告是否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是否拖欠工资" 展开举证与说理。张律师系统提交出勤登记表、工资表、人工费支付申请单、与项目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施工照片、仲裁庭审笔录等证据,重点指出被告项目经理已在某年 某至某月出勤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技术(资料)章,构成对出勤与工资的确认;并援引相关司法解释,主张被告将消防工程转包给内部员工,应对欠薪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成功推翻仲裁 "证据不足" 的认定。
三、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被告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因被告工作人员已在五原告 某年某、某、某月出勤登记表上签字盖X确认,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五原告 某年某月、某月、某月工资合计 65,160 元(其中甲 23,290 元、乙 7,420 元、丙 15,500 元、丁 6,600 元、戊 12,350 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 5 元、保全费 688 元由被告负担。某月份工资因无被告方确认、证据不足未获支持。
四、律师价值
本案五名工人在仲裁被驳回的不利局面下,经张浩帆律师代理实现翻盘,追回近全部被拖欠工资。张律师的价值在于:一是证据组织到位,用带公司盖X签字的出勤登记表锁定关键事实;二是法律定性精准,援引用工主体责任规则,破解被告 "劳务关系、已超额付款" 的抗辩;三是让弱势劳动者摆脱 "拿不到工资" 的困境。工资是劳动者的血汗钱,专业律师的介入是讨薪成功的关键保障。
五、适用场景和服务指引
工程转包、分包后实际用工方欠薪的,劳动者可向承包人主张用工主体责任并追索工资。
出勤登记、工资表尽量争取项目管理人员签字或盖X,是确认欠薪的关键证据。
保留与管理人员、财务的微信聊天、通话录音,可补强欠薪事实。
对仲裁不利结果,可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请求撤销或纠正仲裁裁决。
工友集体讨薪可共同委托律师、合并诉讼,提高维权效率。
主张范围应限于有证据支撑的项目,避免无据项目不被支持。
总结:建筑、消防等工程领域欠薪多发,签字盖X的考勤与工资记录是关键。专业律师能帮劳动者确认用工主体责任,把 "被驳回" 变成 "追回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