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买卖合同纠纷|无书面买卖合同,成功追回茶叶供货欠款及逾期利息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刘金炎律师 在线
广西高翔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409
    服务人数
  • 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接受委托后,刘金炎律师立足本案“无书面买卖合同”的现实困境,开展全流程案件处理工作: 1.系统梳理零散证据:对微信聊天记录、批次送货单、记账凭证、转账流水等碎片化材料分类整理,厘清多年跨度的供货、收款完整脉络,把大量单方送货单据转化成具备完整证据链条的诉讼材料,弥补缺少正式结算单的证据短板; 2.应对复杂抗辩与另案事实干扰:针对被告提出的账目混同、第三方代付抵扣、前案庭审自认、现金付款、部分货款已结清等多项抗辩,逐项拆解抗辩逻辑,针对性组织质证意见,向法院阐明交易习惯、员工签收的证据效力,厘清经营主体变更、案外交易与本案债务边界,排除对我方不利事实的不当扩张适用; 3.法律适用精准把控:结合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论证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依据、起算节点;虽法院未完全采纳原告诉请的 1.5 倍 LPR 标准,但争取到法定1.3倍LPR的逾期利息赔偿,实现本金 + 利息双重权益保障; 4.全程代理出庭参与庭审,围绕事实、证据、法律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推动法院采信我方核心事实主张,最终实现客户回款的核心诉求。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本案属于个体供货方与餐饮类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长期向被告某个体工商户供应茶叶类货品,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交易全程通过微信下达订货需求,由原告方完成送货,被告方工作人员在送货单上签收确认,货款采取滚动结算模式。交易前期被告XX正常支付货款,后续被告开始拖延付款。

原告经自行统计全部供货往来,确认被告尚欠数万元货款,多次沟通催收未果后,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核心抗辩意见:

1.主张2024年8月之前大部分供货账目已经结清,原告将多年全部供货账目混同统计,不应当作为定案依据,仅认可2024年8‑12月时间段存在欠款;

2.提出案外人代为抵扣部分欠款,要求在本案中扣减对应款项;

3.抗辩送货单为原告单方制作,部分单据虽标注未付款,但存在实际已经结清的情形,认为原告举证不足;

4.认为原告主张逾期付款利息(LPR1.5倍)缺乏合同依据。

本案交易模式存在实务难点:无正式书面合同、无双方共同签章确认的总对账单据,部分货款存在现金支付、完整付款凭证留存不全,同时存在被告诉讼期间经营者发生变更、另案庭审陈述、第三方代付款等复杂事实,案件事实梳理、证据组织难度较大。

二、案件结果

法院经完整审查全部证据,结合交易习惯、送货签收记录、微信沟通记录、历史对账痕迹等综合认定案件事实,未采纳被告的全部主要抗辩观点。

1.法院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数万元剩余货款;

2.支持原告主张的逾期付款利息,但调整利息计算标准为一年期 LPR的1.3倍,判令被告承担数千元逾期付款利息;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一)适用场景

1.买卖双方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依靠微信下单、送货单签收开展交易,买方拖欠货款;

2.滚动结算模式下,多年持续供货,账目往来复杂,对方以账目不清、部分款项现金支付为由拒付、少付货款;

3.存在经营主体变更、第三方代为付款、另案相关陈述等复杂背景的货款追讨;

4.除索要货款本金外,希望一并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二)服务指引

如果您是供货方,遇到买方拖欠货款,手上仅有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缺少正式合同、对账单,对方拒不对账、压低欠款金额,建议尽早咨询刘金炎律师。律师可以协助梳理全部交易证据、固定债权、开展诉讼维权,最大限度争取货款本金以及逾期利息,降低自行诉讼的证据风险。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刘金炎律师
刘金炎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刘金炎律师?
5.0分服务:409人执业:5年
刘金炎律师
14504202****2909 执业认证
  • 广西高翔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公司经营 婚姻家庭
  • 梧州市西堤三路19号财富中心19楼广西高翔律师事务所
刘金炎,男,1981年12月出生,汉族,江西鄱阳人,军队转业律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广西高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金炎...
  • 185-7740-2595
  • 18577402595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