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黄XX与王XX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劳动工伤
  • (2013)鄂蕲春民一初字第01825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万隆律师

案件详情




原告黄XX,男,1965年3月11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余XX,湖北XX律师。


被告王XX,男,1966年8月10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万隆,湖北XX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XX,蕲春县XX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XX诉被告王XX提供劳务者受伤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黄XX于2013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告王XX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已经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原告黄XX要求对被告王XX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黄XX撤回对被告王XX的起诉。


审判长  邓XX


审判员  张幼奇


审判员  顾 俊



书记员  顾XX


  • 2013-12-05
  • 蕲春县人民法院
  •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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