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董X诉马X、某家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原告签收标的物的情况下,通过起诉成功实现了被告返还沙发购货款并支付了6000元经济补偿金

  • 合同事务
  • (2021)吉01民终8186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李胜双律师
本案初期,被告方只同意换一组沙发,不同意返还购货款再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律师的指导下,实现了返还购货款并拿到了经济补偿金。尽管未实现原告最理想的诉讼目的,但对于原告并未造成损失,还拿到了部分经济补偿金,最大可能保护了原告的利益。

案件详情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吉01民终8186号

审理法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情况:2019年,董X向被告购得沙发一套,价值2000元。2020年,被告向原告交付沙发,原告签收后发现沙发可能为旧沙发,经反复沟通无果,委托律师。律师指导原告与被告谈判,在初期被告方强硬表示只能换不能退的情况下,实现了被告同意换一组新沙发并补偿原告6000元。因被告怠于履行,原告起诉,要求退一赔三。因本案在长春范围内几乎不能支持退一赔三,律师再向原告详细释明后,继续坚持未原告实现诉讼目的。一审庭审经过艰苦庭审抗辩,实现了被告退还购货款20000元,补偿6000元。律师尽最大可能维护了原告的权利。判决后,原告方上诉,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尽管未实现原告最初的诉讼目的,但本案,律师尽最大可能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利,取得了原告的认同。

  • 2022-07-04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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