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万利律师 在线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5616
    服务人数
  • 12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办案经验丰富!

案件详情

被告人张XX,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公*身

份号码***,初中文*,户籍***。因本案于2023年2月

4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

委托辩护人万*,广*XX律师。

广**广*市南沙*人民检察院以穗南检刑诉(2023〕**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XX犯职务侵占罪,于2023年11月13

日向*院提起公*,并建议适用速裁程*进行审理。本院受理后,

发现本案有*宜适用速裁程*的情形,依法*为简***,实行

独任*判,公*开庭审理了本案。广**广*市南沙*人民检察

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公*,被告人张XX到庭参加诉

讼。现已审理终*。

公*机关*控:2022年8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张XX

用其在被害单***职务便利,私自将其**公****销

售给他人,并将货款据为己有,共计*利*民币113200元。2023

年2月4日,公**关*获被告人张XX

另查*,在本院审理过程*,被告人张XX向*害单*赔偿

了人民币113200元,并获得谅解。

公*机关*为,被告人张XX*职务上的便利,将**公**

物非法*为己有,数额较大,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张XX到案后*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处罚;

被告人张XX*,可以依法**处理。建议对被告人

张XX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张XX认罪认罚,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

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亦无异议。

其辩护人庭后*交书面辩护意见,提出被告人张XX是初

犯,有*白*节,已赔偿被害单*并获得谅解,请求从*处罚并

判处缓刑。

上述事实有**审质证、确认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

抓获经*、微信交易*录、被害单*主体材料、**统计*明、

**生产记录、公*、情况*明、委托书、补充*料通*书、

鉴定意见通*书、证人***、***的证言、被害单*委托人

**的陈*、被告人张XX的供述及其身份材料等证据证实,

被告人张XX在庭审中亦无异议,认罪认罚,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公*机关*控被告人张XX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

清楚,证据确实、充*,指控罪名成*,量刑建议适当,应*采

纳。被告人张XX庭前签署具结书,可以从*处理。

综合本案的性质、情节、危*后*及被告人张XX的认罪态度,

依照《中华*民共和**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

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

款、第三款,《最高*民法*、最高*民检察院关**理贪污贿

赂刑事案件适用法*若干*题的解*》第十一条第一款,《最高

人民法*关**用财产刑若干*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一

款、第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XX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徒刑七个月,缓刑一

年,并处罚金*民币一万*。

(缓刑考验期限,从*决确定之日起计*。罚金***决发

生法*效力之次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本

院或者直接向***广*市中级人民法*提出上诉。书面上诉

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2023-10-25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缓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万利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万利律师
5.0分服务:5616人执业:12年
万利律师
14401201****3535 执业认证
  •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刑事辩护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东竣广场一座27楼
万利律师,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律协十一届专业委员会首批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会员、刑事部秘书长、司法部注册专...
  • 186 6466 3415
  • 1867576566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