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商***公*2025年8月到起诉法*称衡**某建筑**公**个人郝*某共同承租了商***公**建筑设备,并称自2021年*今未支*过任**赁费,并提交了租赁合同及出库单、入库单、结算单*证据。耿*义律师*理该建筑**公**庭应*。耿*义律师**分析原告提交法*的证据,从*同相*性、合同生效、合同签约人的代理权*、合同履行过程*各方*行为、表见代理、合同“善意相*人”、诉讼时*等角度分别*以反驳和*细说明,并向**提交了类似案例证明*地法*在类似案件中的裁判观点。庭审过后,耿*师*专程*到承办法*当面详细沟通,最终***人民法*接受了耿*义律师*出的观点,判决全*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耿*义律师**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委托人避免了近80万**损失,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