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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欢律师
1、收集证据,准备起诉材料,计算利息 2、庭审发表代理意见以及法律依据

案件详情

史X追索**报酬纠纷

安*省泗县人民法*

(2023)皖1324民初XX号

原告:史X,男汉族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安*科鑫律师*务所律师。

被告:XX某建设工程**有*公*

案情简*:

原告史X与被告XX某建设工程**有*公*追索**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0月9日立案受理后*法*用简***,于2023年10月31日公*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史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被告XX某建设工程**有*公*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

案件事实:原告系被告**公**工,自2018年*半年*被告**公**职,负责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的现场土建技术工作,约定月基本工资17000元*及其他各项*贴。2019年5月起被告因资金**困难开始拖欠原告工资,至2020年1月底离职时,共拖欠原告工资187370元,后*告于2020年1月23日分两次支*90000元,2021年2月10日支*35000元,至今尚*62370元*支*。2021年10月10日,时**告项*经*李向*告出具工资对账单*份,后*告多次向*告要求支*工资,但是被告一直以项*未结算为由未支*,故原告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原告史X诉讼请求1、依法*令被告支*原告拖欠工资62370元;2、依法*令被告支*原告资金*用损失8157元(以 62370元*基数,按照年**3.65%计*,自2020年2月至2023年9月);3、案件受理费*被告承担。

办案经*:

代理律师*受委托后,准备诉讼材料。首先到泗县市场监督**局调取被告工商*记信息,确定被告适格。其次与委托人充*沟通,搜集和准备证据,并明*诉求。最后*写起诉状及案件材料递交至泗县人民法*进行立案

代理律师在庭审中充*论证被告拖欠工资的事实利*的计*以及应*承担支*义务的法*依据,最终**支*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

本院认为: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史X入职XX某建设工程**有*公*工作,XX某建设工程**有*公*应*按照约定支*史X工资。被告欠原告史X工资款62370元*付,有*告**公***经*李出具的史X工资对账单”在卷予以证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支*工资款62370元*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以支*。因被告未及时**原告工资款,存在占用原告资金*事实,应**占用期间的利*,利*自2020年2月1日起按照同期中国*民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的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计*。 依据《中华*民共和**法*》 第五百七十九条,《最高*民 法*关**理劳*争议案件适用法*问题的解*(一)》第十五条,《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判决如下:

被告XX某建设工程**有*公*于*判决生效后*日内支*原告史X工资款62370元*利*(利*以62370元*基数,自2020年2月1日起按LPR 计*至履行完毕*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务,应*依照《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XX某建设工程**有*公*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省宿*市中级人民法*。

  • 2023-10-01
  • 泗县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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