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龚XX长期从*饲料销售业务,自然人蓝X与胡X系夫妻关*,二人因养*经*需要,长期向*XX采购饲料。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算,蓝X与胡X确认尚*龚XX饲料货款 377749 元,并签订《还款计*书》,明*约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还清全*欠款,逾期未还则按月利* 1% 支*利*,且自愿承担龚XX为实现债权*生的诉讼费、公*费、律师**全*费*。
还款计*签订后,蓝X与胡X仅通*银行转账及微信转账方*累计*还 55000 元,剩余 322749 元*款经*XX多次催讨仍拖延未付。2023 年 9 月,龚XX拟向**提起诉讼主张**,在调取蓝X、胡X身份信息时,意外得知二人已相*去世。
经*,蓝X与胡X的法*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其子胡XX、其女胡XX。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本律师*受龚XX委托后,随即协助其整理《还款计*书》、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票等关*证据,以胡XX、胡XX为被告向**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在继承蓝X、胡X遗产范*内偿还剩余*款、利*及律师*。诉讼过程*,龚XX自愿撤回对胡XX的诉讼请求。
案件总结
法*经*理认为,龚XX与蓝X、胡X之间的买卖合同关*合法**,《还款计*书》系双**实意思表示,合法**。现有*据足以证明*X、胡X尚* 322749 元*款未付的事实。关***,因双**定的月利* 1% 过高,且龚XX未举证证明*银行利*外的其他实际损失,法*酌情调整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按同期全**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的一年*贷款市场报价利*上浮 30%(即 4.35%)计*。
关**师*,《还款计*书》明*约定由违约方*担,且龚XX已提供充*证据佐证,该项*请具有*同及法*依据。胡XX*为蓝X、胡X的法*继承人,未明*表示放弃继承,应*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内对案涉债务承担连*清偿责任。最终,法*判决支*龚XX的核心诉讼请求,判令胡XX*继承遗产范*内偿还货款 322749 元、利*及律师* 8000 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