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工程合同在手,却因工程量未确认难结算——律师巧用保全+主动对账,助当事人追回68.8万元
案件类型: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承办律师:吴XX律师
原告:杭州XX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某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涉案金额:85万元(含质保金)
核心难点:工程量未经双方书面确认,隐蔽部分存在争议
一、案情简介
2024年4月,原告杭州XX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某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承包的浙江某职业技术大学木雕小镇校区(雕塑学院)工程提供石膏线等材料并负责安装。
合同约定工程暂定总价为人民币300万元(含税金、制作费、包装费、运费、安装费用及辅助费用等一切费用)。结算依据为双方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的结算单。
付款方式为:
· 合同签订后支付10%预付款;
· 每月按进度支付经确认合格工程量的80%;
· 安装完成单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0%;
·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
· 剩余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届满后无息退还。
2024年7月,原告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供货及安装义务。然而,截至2025年4月,被告仍拖欠原告款项近85万元(含质保金)。问题的根源在于:双方虽签了合同,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尤其是隐蔽部分)并未按合同要求办理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被告以此为由对工程量提出异议,拖延付款。
二、代理思路与办案经过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合同约定的“双方盖章结算单”这一关键证据缺失。被告极有可能利用这一漏洞,对已完工的工程量(特别是隐蔽部分)提出异议,从而压低应付款项。
针对这一风险,律师制定了“保全施压+主动对账”的双轨策略:
第一步:立案即申请财产保全,抢占主动权
律师在立案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依法冻结被告相应金额的银行账户。被告账户被冻结后,经营受到实质性影响,谈判意愿大幅提升。
第二步:主动出击,逐一核对工程量
面对被告可能提出的工程量异议,律师没有被动等待,而是主动与被告进行工程量逐项核对,特别是针对隐蔽部分(如墙体内部的石膏线铺设等无法直接目视检查的工序):
· 全面梳理原告施工过程中的工作群聊天记录,从中提取被告对施工进度、工艺、数量的确认或未提出异议的记录;
· 整理现场照片,结合拍摄时间、位置等信息,形成与施工阶段相对应的可视化证据;
· 将上述辅助证据与合同约定、实际施工情况进行交叉比对,构建完整的施工事实链条;
通过以上工作,律师成功争取到隐蔽部分工程量的认定,为后续调解奠定了扎实的事实基础。
第三步:推动调解,实现快速回款
在工程量基本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律师启动调解程序。考虑到质保金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返还条件(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原告在调解中主动将质保金部分搁置、暂不主张,仅就扣除质保金后的欠款部分进行协商,并在金额上作了适当让步。三、案件结果
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 被告确认欠款事实,同意向原告支付人民币68.8万元(该金额不包含质保金,质保金待保修期届满后另行依约处理);
· 款项分2笔支付,2个月内全部付清;
· 原告在收到全部款项后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原告虽然在小额上作出了让步,并暂缓主张质保金,但换来了快速回款、避免漫长诉讼、规避被告经营风险的实质利益。四、律师总结与建议
1. 有合同还不够,过程确认是关键:本案中双方虽有书面合同,但因未按约定办理每期工程量结算单,给了对方拖延付款的可乘之机。建议每完成一个阶段,务必及时办理书面确认。
2. 工作群记录是“隐形证据”:日常工作中的群聊记录,往往包含对方对进度、质量、数量的确认或默示认可。建议妥善保存,必要时可作为辅助证据使用。
3. 现场照片要留“痕迹”:拍摄现场照片时,注意保留时间、地点信息,尽量与施工日志、工作群记录形成对应,增强证明力。
4. 财产保全是“利器”:对于有履行能力但拖延付款的被告,立案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往往能起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5. 质保金要单独考量:质保金有明确的返还条件,如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期限,可在调解中暂不主张,集中火力解决已到期欠款,加快回款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