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一)案情简介
委托人邵XX于 2015 年将自有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石某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受人支付大部分房款并实际入住多年。后因邵XX与他人存在民间借贷纠纷,该房屋被法院查封执行,买受人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并停止执行。
委托人邵XX委托河北XX律师代理应诉,协助还原真实交易事实,维护房屋买卖的合法效力。
(二)代理核心观点
1.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查封前多年已签订书面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买受人已合法占有房屋:2015 年交付后由买受人长期居住、使用、缴纳水电物业费用。
3.买受人已支付绝大部分购房款:已支付 30 万元,剩余 2 万元同意交付法院。
4.未办理过户非买受人过错:因开发商办证延迟、非买受人原因导致未能过户。
5.符合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应支持买受人权利,停止对案涉房屋的执行。
(三)裁判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
1.不得执行案涉房屋及储藏室;
2.确认房屋归买受人石某某所有;
3.案件受理费由相关方承担。
二、案件总结
本案为典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核心是审查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是否成立。
代理律师完整还原交易时间、付款、交付、占有、未过户原因等关键事实,严格对照执行异议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构成要件进行举证论证,最终法院认定买受人权利合法有效,成功排除强制执行,既维护了交易安全,也协助委托人厘清法律责任,实现案结事了。
三、律师价值
1.法律要件精准对照:严格按司法解释四项法定条件逐项论证,逻辑严密。
2.交易事实完整还原:固定合同、付款、交付、占有、居住等关键证据链。
3.责任边界清晰界定:明确房屋已出售且无过错,避免委托人承担不当责任。
4.复杂执行异议高效化解:协助法院查清事实,实现合法交易优先保护。
5.司法公信力与交易安全兼顾:以专业代理维护不动产市场正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