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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辩护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苗均律师
律师在本案中依法为各被告人提供专业辩护,精准适用量刑情节、维护程序权利,助力司法公正与宽严相济裁判落地。

案件详情

多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

审理法院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某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多名被告人长期实施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咖啡因的犯罪行为,形成跨区域毒品交易链条。各被告人分别负责制造、跨省运输、多级分销,部分人员将咖啡因加工成安XX对外贩卖,涉案毒品数量巨大,严重破坏毒品管制秩序。各被告人均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办案经过

公安机关经侦查掌握犯罪线索后,统一开展抓捕行动,现场抓获多名涉案人员,同步查扣毒品咖啡因、安钠咖、制毒工具、涉案车辆及毒资,固定物证、书证、辨认笔录、鉴定意见及视听资料等证据。部分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部分被告人到案后坦白罪行,个别被告人具有立功、毒品再犯、年满七十五周岁等情节。公诉机关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控辩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各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各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结合涉案数量、主从犯地位、自首、坦白、立功、毒品再犯、认罪认罚、年龄及身体状况等情节依法量刑。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从犯及具有自首、坦白、立功、年满七十五周岁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部分符合条件人员适用缓刑。查扣的毒品、工具、毒资等依法予以没收。


  • 1970-01-01
  •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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