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都燕果律师代理原告(债权受让人、供应链公司)。
案外人某贸易公司(原债权人)与被告某汽车贸易公司签订《项目协议》,约定原债权人向被告供应汽车波箱相关产品、设备及服务,双方实行月结付款:当月进货、次月结清。协议到期后,双方继续按原模式履行,形成事实买卖合同关系。
自合作起,原债权人持续向被告供货,每次供货均有订单、发货单、销售单、发票、微信对账记录佐证,供货金额清晰、对账确认完整。但被告自合作初期即未按时足额付款,长期拖欠货款,累计金额达数万元;期间仅支付少量款项、退回部分货物,剩余货款持续拖欠。
2024年,原债权人与原告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被告享有的全部货款债权合法转让给原告;原债权人依法向被告邮寄《债权转让通知书》,被告办公室签收,债权转让程序合法有效。
债权转让后,被告仍拒绝向原告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都燕果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全部货款、自逾期之日起按LPR四倍支付逾期违约金、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答辩、不举证,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案件总结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债权人与被告买卖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供货事实、对账记录、欠款金额证据充分;债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已通知债务人,原告依法取得债权;被告拖欠货款构成违约。
最终判决全部支持原告核心诉求:被告限期支付剩余全部货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合理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律师价值
本案系债权转让+缺席审理典型案件,能在被告完全消极应诉情况下一次性胜诉,完全依赖都燕果律师专业、细致、严谨、高效的办案能力:
1. 全程把控债权转让合规性,确保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无瑕疵
债权转让案件首要风险是转让程序不合规、通知不到位、主体资格存疑。都燕果律师全程指导债权转让流程,审核修改《债权转让协议》,指导原债权人依法邮寄《债权转让通知书》,留存快递单、签收记录、送达凭证,确保债权转让100%合法有效、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无任何瑕疵,从根源规避程序风险。
2. 极致细致的交易证据梳理,完整还原供货、对账、欠款全流程
被告缺席,意味着原告需独立承担全部举证责任,证据必须完整、闭环、无漏洞。都燕果律师接收案件后,逐笔核对数年交易记录,收集整理项目协议、供货单、发货凭证、销售单、增值税发票、付款凭证、退货记录、微信对账聊天记录,逐条标注交易时间、金额、对账确认、欠款构成,形成完整、清晰、可直接采信的交易证据链,即便被告缺席,法院仍能一次性查清全部事实。
3. 精准核算欠款金额,剔除退货、已付款,确保诉求金额精准无误
案件涉及多年交易、多次供货、多次付款、两次退货,金额核算复杂、极易出错。都燕果律师逐笔统计供货金额、已付款金额、退货金额,精准计算剩余欠款,剔除不合理扣减、重复计算,最终诉求金额精准无误、证据完全支撑,法院直接采信全部金额。
4. 合理主张逾期违约金,兼顾合同约定与司法实践,获法院全额支持
原告原主张按LPR四倍(13.4%)计算违约金,存在被调低风险。都燕果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司法实践、成都地区裁判口径,在起诉状中既保留原主张,又提前做好法律论证,提出备选合理利率标准(LPR的1.5倍),最终法院采纳其思路,判决支持全部逾期违约金,最大化维护当事人逾期利益。
5. 熟练运用缺席审理规则,高效推进诉讼、一次性胜诉
被告拒不出庭、恶意拖延是此类案件常见障碍。都燕果律师精准掌握民事诉讼缺席审理程序要点,从立案、送达、举证、庭审到判决,全程流程清晰、节奏紧凑、高效推进,未因被告消极应诉耽误任何节点,一次性庭审、一次性胜诉、快速实现债权,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