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都燕果律师代理被上诉人(出租方谢某,吴X)。2022年,出租方与承租方罗X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租赁商铺用于经营,租期5年,免租期2个月。合同履行中,承租方以商铺烟道排烟不畅、无法经营为由,拖欠租金并提前搬离,诉至一审法院,请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赔偿装修损失六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定,烟道问题客观存在,出租方存在瑕疵履行,酌情支持承租方部分装修损失(一万二);承租方拖欠租金构成违约,需支付欠付租金。承租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一审装修损失认定过低,请求改判支持全部装修损失。都燕果律师二审全程代理,全力维持一审有利判决。
案件总结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承租方承租商铺前未审慎考察烟道状况,自身存在主要过错;出租方瑕疵履行程度较轻,且一审已酌情分担装修损失,承租方主张全部装修损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判决驳回承租方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成功维持委托人无责(除少量装修补偿)的有利结果。
律师价值
本案系商铺租赁瑕疵纠纷二审案件,都燕果律师凭借对租赁合同纠纷的丰富经验、精准的二审抗辩能力,成功维持原判,核心价值凸显:
1. 精准划分过错责任,论证承租方主责
都燕果律师二审核心抗辩:承租方租赁商铺用于烧烤经营,应提前审慎考察烟道是否适配,未尽考察义务是纠纷主因;出租方交付商铺时烟道符合设计标准,排烟不畅系承租方经营需求导致,出租方仅存在轻微瑕疵,从根源否定承租方“出租方全责”的上诉理由。
2. 严格质证装修损失证据,否定超额诉求
都燕果律师指出,承租方主张六万余元装修损失,仅提交部分装修沟通记录,未提供完整装修合同、付款凭证、发票,无法证明实际装修金额;且装修已使用一年,应按租期折旧,一审酌情支持一万二合理合法,质证直击证据漏洞,否定超额诉求。
3. 提交新证据,强化出租方无责主张
都燕果律师二审提交商铺烟道设计图纸(证明烟道符合标准)、拆除现场视频(证明承租方遗留垃圾、破坏商铺)、缴费凭证(证明出租方垫付水电杂费),新证据进一步佐证出租方无责、承租方违约事实,强化抗辩力度。
4. 二审庭审精准抗辩,维持有利判决
二审庭审对抗激烈,都燕果律师围绕“过错划分、装修损失认定”两大核心,逻辑严密、条理清晰,逐条反驳承租方上诉理由,精准引用民法典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有效说服二审合议庭,最终维持原判,为委托人避免六万余元额外赔偿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