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法院、裁判时间
审理法院: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一审裁判出具时间:2025年年中
二、案件详情
案件背景
两名当事人(成年伤者与未成年孩童)驾乘非机动车出行途中,与机动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机动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成年伤者颅脑损伤构成十级伤残,未成年人身体多处受伤,二人先后住院治疗数十天,产生大额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开支。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仅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后续以各项赔偿标准过高、鉴定费不予理赔为由压低赔付金额,双方就赔偿项目、赔付数额协商无果。受害方委托潘士琦律师全权代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起诉保险公司主张全部法定损失。案件审理阶段,原告撤回对肇事司机的起诉,仅向承保保险公司主张理赔。
案件核心争议
1. 伤者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定计算标准,保险公司主张大幅下调赔付金额是否合法;
2. 伤残鉴定费、伤情鉴定费用是否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赔付;
3. 医保外用药费用能否纳入保险赔付范围。
三、案件结果
前后结果对比
1. 协商阶段(当事人自行沟通):保险公司核减多项赔偿费用,压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拒绝承担鉴定开支,赔付金额远低于伤者实际损失。
2. 潘士琦律师代理诉讼后 ① 法院依法核定成年伤者各项损失合计十余万元、未成年伤者损失一万余元; ② 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全额承担赔付责任,扣除前期垫付医药费后,剩余赔偿款项全部判由保险公司支付; ③ 伤残鉴定费、就医交通费、合理医药费全部获得法院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按法定合理区间予以认定,驳回保险公司扣减赔偿的抗辩意见; ④ 案件诉讼费用由肇事方承担。
四、律师价值
1. 全项整理证据材料,精准核算各项赔偿
汇总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户籍材料等全套证据,依据安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逐项核算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三期费用,杜绝保险公司随意压低赔偿基数。
2. 当庭驳斥保险公司各项拒赔理由
针对保险公司不赔鉴定费、缩减精神抚慰金、剔除医保外医药费的答辩观点,结合人身损害司法解释、保险相关法律逐一抗辩,论证案涉费用均属于法定理赔范畴。
3. 巧用伤残鉴定结论,锁定伤残赔偿权益
依托司法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结论,说服法院按照法定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与各项补助,十级伤残对应的伤残赔偿金全额获赔。
4. 优化诉讼方案,简化维权流程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协助当事人撤回对肇事车主起诉,XX公司追责,缩短理赔落地周期,实现赔款由保险机构直接兑付,规避个人赔付无财产风险。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 适用咨询场景(遇到下述纠纷可即时咨询)
1.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保险公司压低赔偿、无故拒赔部分项目;
2. 交通事故构成伤残,不清楚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如何主张;
3. 老人、未成年人遭遇车祸受伤,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陷入僵局;
4. 保险公司以非医保用药、鉴定费不在承保范围为由拒绝赔付;
5. 全责方车辆投保保险,但推诿配合理赔,需要起诉维权。
�� 法律服务指引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伤残鉴定协助、保险拒赔诉讼等纠纷,可预约潘士琦律师咨询,律师可提供损失测算、伤残鉴定对接、诉前谈判、交通事故立案诉讼全流程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