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信息
1. 张**丶2. 侯**
原告代理人:钟**律师和杨梦迪律师(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
被告信息
1. 侯**丶2. 侯**丶3. 侯**
案件性质
原告张**、侯**与被告侯**、侯**、侯**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
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处理以下事项:
1. 分割四处房产,明确张**与侯**各自的占有份额。
2. 分割死者侯**和张**死亡后的银行存款及社保账户余额。
3. 要求侯**、侯**、侯**返还非法取走的存款及剩余余额。
4. 诉讼费和评估费由被告承担。
案件事实
- 张**与侯**系夫妻,育有一子侯**。侯**于2021年去世,张**与侯**要求依法继承侯**的遗产。
- 侯**、侯**和侯**在诉讼过程中未能到庭应诉。
- 张**与侯**共有三处房产位于南昌,以及一处位于九江市。
- 张**(侯**母亲)于2022年去世,其遗产也需分割。
- 侯**死亡时名下银行账户内的款项被侯**等人私自取走。
- 各方就房产、银行存款及社保余额的继承比例发生了争议。
判决内容
- 南昌市西湖区的两处房产归原告张**和侯**所有,张**分别占有75%和37%的份额,侯**分别占有25%和63%的份额。
- 九江市的房产归原告张**和侯**所有,张**占有75%的份额,侯**占有25%的份额。
- 被告侯**需向原告支付相应的银行存款补偿款,被告侯**需向其他被告支付张**银行存款的相应部分。
- 抚恤金由原告和被告按照相应的比例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