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判法院、裁判时间
审理法院: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裁判时间:2025 年 1 月
二、案件详情
案件背景
原告赵X向被告孙某出借七万余元现金,双方出具书面借条,明确约定借款期限、借款年利率,同时约定若借款人到期未能清偿欠款,需承担出借人为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被告陈X自愿以名下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二被告系夫妻关系。
借款到期后,二被告始终拒不履行还款付息义务,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律师费,要求陈X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主张对担保房产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二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原告委托娄恩浩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全程处理本案诉讼事宜。
案件核心争议
1. 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否合法有效,二被告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还款、付息责任;
2. 涉案房产仅约定用于借款担保,但未办理正式抵押登记,原告能否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
3. 借条中明确约定的律师费,是否应当由违约的被告承担。
三、案件结果
前后结果对比
1. 起诉前:借款到期后二被告长期拖欠款项,拒不还本付息,原告合法债权难以实现。
2. 娄恩浩律师代理后: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① 判令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借款七万余元,并按照约定年利率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② 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 ③ 驳回原告要求对涉案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原告主张借款、利息、律师费的核心诉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四、律师价值
1. 全面梳理证据链,夯实借贷事实
律师收集整理借条、证人证言、通话录音、律师费委托合同及缴费票据等全套证据,完整还原借款交付、利息约定、费用承担条款等关键事实,即便被告缺席庭审,案件事实依然清晰有据。
2. 厘清法律关系,认定共同还款责任
结合婚姻关系、借款用途及担保约定等事实,论证案涉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同时明确担保人的连带清偿义务,为法院认定二被告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提供充分依据。
3. 精准适用法律,区分抵押效力规则
依据物权相关法律规定,向法庭释X不动产抵押需完成登记方可设立抵押权的规则,客观说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配合法院作出公正裁判。
4. 依据合同约定,主张维权合理费用
结合借条中关于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明确约定,依法主张该项费用由被告承担,相关诉求符合双方约定与法律规定,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5. 熟练应对缺席审理,规范庭审流程
针对二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形,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流程完成举证、法庭陈述等环节,充分运用证据规则固定案件事实,保障庭审合法有序推进。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 适用咨询场景
1. 现金交付、出具书面借条的民间借贷欠款纠纷;
2. 借款人为夫妻,就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产生争议;
3. 以房产提供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就抵押权效力、优先受偿权产生纠纷;
4. 借条约定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费用,违约方拒不承担相关费用;
5. 借款人失联、无故缺席庭审,需要通过诉讼追索借款。
�� 法律服务指引
各类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借款担保纠纷等民事案件,均可预约娄恩浩律师咨询。律师可提供证据收集梳理、法律关系研判、诉讼文书拟定、庭审代理、费用核算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