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章某某依托村内挂靠户籍,主张自身属于拆迁安置大龄青年,按照单人安置标准474000元,双倍主张货币安置补偿款合计948000元,将长兴某村委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足额支付案涉拆迁补偿款项。案涉村委委托陈培桔律师专项代理本案应诉工作,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2024年10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承办律师立足村居法律顾问办案视角,围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安置政策适用、户籍依附关系三大核心抗辩维度,提交社员备案名册、属地拆迁规范性文件、村居居住核查台账全套应诉证据,完整抗辩原告诉请。法院结合拆迁政策、户籍性质、居住依附事实综合裁判,认定章某某不具备案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属于法定拆迁安置对象,于2025年2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村委无需承担任何补偿付款责任,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二、办案思路
1、锚定裁判核心:征地安置补偿享有资格,以征地基准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为唯一核心判定标准,单一挂靠户籍不具备申领补偿资格;
2、构建闭环应诉证据:调取官方社员备案资料、户籍亲缘档案、属地两级拆迁政策性文件、村居常住核验材料,构建合规闭环抗辩证据链;
3、精准适用属地政策:适用长兴两级拆迁安置实施文件,明确非农挂靠户口、无抚养亲缘关系、脱离村居生产生活人员,排除安置主体范围;
4、厘清多层法律关系:区分户籍登记、亲属依附、集体社员三重法律概念,论证原告无村居土地依托、无集体权利义务绑定,无权主张集体专项补偿。
三、案件总结
本案为长兴区域典型村居征地补偿权属应诉案件,涉案标的近百万元,属于村居治理、集体资产管理高频疑难诉讼,具备极强类案参考价值。当下征地拆迁纠纷中,大量人员通过离异挂靠、成年迁入、非农落户方式挂靠村居户籍,片面解读安置政策,恶意主张大额拆迁安置福利,加重村集体财政负担。本案原告刻意割裂非农户籍、非亲属挂靠、长期外居、无集体土地权益等客观事实,仅凭在册户籍主张双倍大龄青年安置补偿。承办律师作为村居代理律师,立足集体资产保护立场,深度解读长兴本地拆迁裁判口径,从形式户籍、实质社员身份、生产生活依附、法定亲缘关系四大维度分层抗辩,纠正原告片面政策解读。法院全盘采纳代理律师应诉意见,认定挂靠户籍不等同于安置资格,原告未依托村集体土地保障基本生活,未取得集体社员身份,无权享有集体征地福利。本案零赔付办结,直接保全村集体948000元公有资金,同时确立本村挂靠户口安置裁判标准,防范后续同类群体性索赔诉讼,助力村居合规治理、化解基层涉地治理风险。
四、律师价值
1、政策专业化适配:深耕长兴征地拆迁专项政策,精准对接法院类案裁判尺度,专业击破当事人片面解读政策的索赔逻辑;
2、集体资产硬核保全:全程应诉抗辩,实现村委零赔付胜诉,全额规避近百万不合理安置支出,守住村级公有财政资产;
3、村居合规赋能治理:通过生效判决划定本村安置准入边界,规范外来挂靠户口管理,降低村居后续涉诉维稳压力;
4、政企村居专项赋能:熟悉村委、承包组应诉流程,精简应诉流程,降低村级组织应诉人力、时间、法务成本;
5、类案风险前置防控:依托本案生效判决,为村居同类户口管理、补偿分配提供合规依据,前置化解群体性诉讼风险。
五、适用场景
1、村居、经济合作社、村民承包组涉征地拆迁、补偿分配被动应诉案件;
2、非农挂靠户口、离异非亲属户口、成年迁入户口,主张拆迁安置、村居分红福利纠纷;
3、继子女、挂靠亲属、外居人员,无村内宅基地、承包地,起诉主张集体补偿款项纠纷;
4、村级集体资产确权、安置资格认定、征地分配规则制定等村居法律顾问专项法律服务。
六、法律服务指引
村级组织、村委、村民承包组遇到外来挂靠户口索要拆迁安置款、离异亲属主张集体福利、征地补偿分配涉诉应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村级集体资产风控维权、村居常态化法律顾问合规服务这类问题,可以找陈培桔律师。陈培桔律师专精长兴本地土地征收、村居涉诉、集体资产保护类案件,深耕属地拆迁政策审判实务,常年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全力守护村级集体资产合法权益,助力基层村居合规治理。
